第一条 汉语言文学专业作为人文学院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为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商洛学院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的转专业工作。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及三名骨干教师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及录取审定工作。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专业师资配备情况、教学资源承载能力及班级规模限定标准,经综合审议后,确定2025年度汉语言文学专业转入人数严格遵循1个行政班级建制标准(35人的容量上限设定)。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通过后可优先获得转专业资格:
(一)高考成绩高于本专业同生源地当年度录取分数线;
(二)自入学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期前,在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文学作品,且第一学年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者;
第五条 未符合第四条规定但申请转入者,须参加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业适应性考核。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最终依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人文学院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