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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2026年03月30日 08:27  

一、考生应当诚信复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远程网络考场打开视频候考、进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远程网络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远程网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的初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远程网络复试,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要求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应试环境检查。

三、考生应按要求在复试前备妥软硬件条件和备好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在复试开始前确保硬件符合考试要求,并根据学院的通知进行软件测试;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远程网络复试。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区等待并参加远程网络复试,应当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设备和软件能够正常使用,且全部设备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足够电量。

四、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远程网络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场所距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关闭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

五、考生主机位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长发考生须特别注意,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复试过程中,后视镜头应当始终保持覆盖考生、桌面全景(包括屏幕全景)、周围场景,考生辅机位视频全程开启,全程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监考人员看到。

六、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全程应当确保复试平台主界面全屏,并置于屏幕顶层。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七、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拍照、录屏、录像、录音;不吸烟,不喧哗;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违者依法依规处理。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的,以学院规定为准)。

八、复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在2分钟内与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具体以学院规定为准)。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面试顺利完成后,考生也不应自行操作主、副设备,与工作人员确认可以退出后方可退出系统,再自行操作设备。

九、复试是国家级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严禁将复试有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十、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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