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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期间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024年03月29日 17: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院风学风,展示学院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精神风貌,结合评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列举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期间活动场所日常行为,既要遵守基础文明礼仪,又要遵守关于场所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者相辅相成,共同规范学生行为。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人文学院全体学生。

第二章基本行为规范

第四条学生应保持仪表端庄,衣着打扮整洁大方,符合学生身份,不穿奇装异服。在校园里应正确佩戴校徽,校徽佩戴在衣服的左胸前标准适当位置。

第五条学生应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见到评估专家、老师主动问好。坚持讲普通话,自觉使用“您好”“再见”“请”“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文明礼貌用语。

第三章教室行为规范

第六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或做出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将手机关机或置于静音,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第七条迟到者先站在门口报告,待老师同意入座后轻步由侧边走至座位处,并轻轻坐下。授课结束后学生应先起立,说“老师再见”并目送老师离开。

第八条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应主动靠前坐,专心听讲,做好课堂笔记。若有疑问或有事应举手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老师解答完后,学生应致谢后落座。

第九条值日学生离开教室前擦干净黑板,整理好课桌椅,打扫好地面卫生,清理教室内纸屑等垃圾。最后离开者需关灯、关空调。

第四章图书馆行为规范

第十条图书馆开放时学生应有秩序地进馆,文明着装进入馆内,不把食品、饮料等带进馆内。

第十一条学生应保持图书馆内的安静,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调至静音,走路要轻步,不喧哗吵闹。

第十二条学生不得用书本等物品占位或一人占多人位置,也不强占暂时离开的同学座位。

第五章宿舍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不尾随其他学生出入门禁,不强行冲卡出入门禁;按时作息,不校外住宿,不留宿外人,不晚归、漏宿;不打牌赌博、不喝酒;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电线、网线;不养宠物。

第十四条学生应尊重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有关人员的检查;老师、领导或其他客人来访,应起立并热情接待,按要求回答问题,客人离去时应送至门口并致告别语。

第十五条学生应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坚持每天一次的寝室内务整理和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寝室内务整齐有序,卫生干净整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用品要定期清洗,物品应摆放整齐。

第六章食堂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学生在食堂就餐时应文明用餐,自觉排队,不插队和拥挤,不多占、抢占座位。

第十七条学生在食堂用餐时应做到节约粮食,举止得体。讲究卫生,保持清洁,不踩踏桌凳。

第七章会场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学生应提前准备,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缺席,在指定位置静候。

第十九条学生应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交头接耳,提前关闭通信工具,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服从会议主持人统一指挥。

第二十条学生听报告时应带好笔和笔记本,认真聆听发言者的讲话并做好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发言人上台讲话前后,应报以热烈掌声。

第八章网络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网络管理规定。不编造、散布、传播谣言和虚假有害信息,不登录非法网站。不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他人利益的活动,不侮辱、欺诈和诽谤他人。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保持思想和身心健康,正确运用网络资源,善于网上学习,不沉溺于虚拟时空和网络游戏,不在网上进行色情活动,不得浏览、观看、传播迷信、色情、淫秽、赌博、犯罪等不健康的信息、音频或视频。

第九章校园交通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校园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在没有划定人行道的区域,应尽可能靠近道路右侧行走,并注意观察交通情况。横穿道路时须注意来往车辆,在车辆临近时,不得突然横穿。

第二十四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驾驶电动车应减速行驶,不得在校内道路上妨碍交通,不得在校园道路开展各种可能伤及行人、妨碍交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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