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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文苑》2019年第3期
2019-10-07 17:02  

目 录

臻品悦读

05 傍晚七点钟·杨晓敏

故事掠影

10 一扇清风·方东明

12 案子在你手上·朱红娜

14 大 连·胡 皓

17 画·黄丽纯

20 小 窗·肖奕宁

22 无变之物·姚宇琛

25 归·彭耿敏

27 二世桥·巩可可

天下大同

30 五月的咸阳原·王卫民

33 回门宴·周文英

36 乡村的夜·姜 毅

38 雨日信事·叶筱猷

40 青梅绕·许 凡

44 山中旧事·雷胜华

47 凤凰花下·马晓彤

49 酒 巷·张焯昀

51 悟 秋·郭 慧

创意写作

53 再一次·苏慧苗

56 扶桑僧·曹辛萍

59 逃出便利店·张笑晨

62 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陈 芮

64 织毛衣的往事·阮爱华

66 心上有光·吴鸿森

长短书

69 现代诗六首·张军锋

71 熊英琴的诗·熊英琴

73 祭无处(组诗二首)·李晋阳

74 一只知了的夏天·朴 希

75 麦田之上·张俊豪

76 父亲、乡村之王·高 鹏

77 日 出·姚棉裕

78 望 乡·韩韵心

79 红玫瑰·李晨源

80 自然画笔·乔梦景

文艺纵横

81 话 语·邰科祥





商洛文苑2019年第3内容

卷 首

  仙娥湖南侧岬角边,有一处两层的小洋楼。洋楼小巧玲珑,看上去和城里的洋房一样豪华。小洋楼为一对老年夫妻所有。由于秋季湖水上涨和交通的阻隔,原先居住在林间附近的居民纷纷移了出去,只剩下位置最高的这户人家幸运地留了下来,暂时掌管着这片林地。

  仙娥湖是备受商州人们崇敬的圣湖。由于湖水在这里形成了一片安静的水域,许多鱼虾便在这里安了家。秋季湖水上涨时,一些水鸭子就会从附近的水草中飞出来,黑压压地浮在水面上,它们被浅滩上石缝里的小鱼小虾、螃蟹滋养得肥肥大大。林子里还有鹳、白鹭和不同种类的长腿鸟。

  湖岸边的小岛和山坡上,绿绿葱葱的,长满厚厚的植被和各类果树。更多是栗子树和山楂树。生长在丛林里的树木看上去有些古老,结在上面的果子繁密,个头都不大,却全是野生的,属于自生自灭的果树。

  我们来时,太阳已经爬到最高点,正是正午时分。男女主人在树荫下悠闲地剥着新搬回来的玉米,身边卧着两只一大一小的狗狗。一筐鲜红的山楂诱惑着我们的双目,忍不住蹲下身子用手触摸,顿时,我看见一张慈爱的母性的脸,那脸微笑着对我们说:“吃吧!挑最好的吃,你们手脚麻利,想要就去山上摘吧,坡后面还有几大片都没人摘。山楂除了消食外,还能泡水喝,可以降血脂、降血压;山楂可以泡酒,山楂泡酒能治疗肿痛,有散瘀止痛的功效;炖肉时,放两片山楂进去,肉不仅熟得快,而且肉质鲜嫩,还能增加汤的鲜味。”

  女主人的话让人大开眼界。以前,我对山楂最熟悉的莫过于它制成的冰糖葫芦了,而对于它诸多的作用和功效还是第一次得知。

  山坡的另一面,真是一个世外桃源,空气里弥漫着秋的酸甜香味。周围的山楂树上,一串串成熟的山楂果挂满枝头,更高一些的是野毛栗树,完全成熟了的毛栗张开小口,一颗颗毛栗纷纷坠落下来,落到草丛间、路径旁,有的击打在我们的身上、头上;一刹那,果子的击打让人的思绪在林间盘旋,全身地疲惫一扫而尽,快乐地竟然忘记了身在何处。那一刻,我多想把太阳绑在树上,以防它消失不见了。

  可太阳终究没被绑住。它溜下了山。

  考虑到这些果子全是野生动物们过冬的食物,我们只捡了几颗,就住了手。

  依依不舍地离去,而那个距离市区不到三十里地,却由于路途艰辛而被遗落在商州一隅的世外桃源却烙在记忆中,无法挥去。

  

——编者  


目 录

臻品悦读

05 傍晚七点钟·杨晓敏

故事掠影

10 一扇清风·方东明

12 案子在你手上·朱红娜

14 大 连·胡 皓

17 画·黄丽纯

20 小 窗·肖奕宁

22 无变之物·姚宇琛

25 归·彭耿敏

27 二世桥·巩可可

  

天下大同

30 五月的咸阳原·王卫民

33 回门宴·周文英

36 乡村的夜·姜 毅

38 雨日信事·叶筱猷

40 青梅绕·许 凡

44 山中旧事·雷胜华

47 凤凰花下·马晓彤

49 酒 巷·张焯昀

51 悟 秋·郭 慧

创意写作

53 再一次·苏慧苗

56 扶桑僧·曹辛萍

59 逃出便利店·张笑晨

62 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陈 芮

64 织毛衣的往事·阮爱华

66 心上有光·吴鸿森

长短书

69 现代诗六首·张军锋

71 熊英琴的诗·熊英琴

73 祭无处(组诗二首)·李晋阳

74 一只知了的夏天·朴 希

75 麦田之上·张俊豪

76 父亲、乡村之王·高 鹏

77 日 出·姚棉裕

78 望 乡·韩韵心

79 红玫瑰·李晨源

80 自然画笔·乔梦景

文艺纵横

81 话 语·邰科祥


傍晚七点钟

◎杨晓敏

  傍晚7点钟,哨所照例开过晚饭。

副排长、老兵和新兵三个人,一溜儿钻出伙房,恹恹地站在如火的斜阳下。新兵慵散地伸了个懒腰,抱怨说:“真没劲,要是在家里,这时候肯定和我妈我爸看电视新闻了,这鬼地方……”他没说下文。

  “得了,耐着点吧。”副排长眯着眼睛,望着硕大无朋的太阳:“要是我爹活着的话,我真应该给他搬把躺椅,放在葡萄架下,泡上一杯清茶,他喜欢这样。对他来说,萤火虫是演员,蚊子就是歌唱家。”他爹瘫痪好几年了。

  “这么说……”老兵拧紧眉毛,怀疑地盯住他,“你爹当真死了?有多久了?果然你是个不孝子孙!”

  副排长把手插进裤兜里揉搓一阵,又空手出来做了个摊开动作:“两个月前,连长在电话里告诉我爹病危的消息。当时排长接兵去了,你知道我无法要求退伍!”

  “我没说你不是哨所的大功臣,可你是个不孝子孙!为了替你尽孝,你妹妹连大学都没敢报考!”

  一只叮当作响的罐头盒,像只摇头摆尾的小狗,准确地旋落于他俩中间,新兵趋身过来嚷道:“别磨嘴皮子了,尽是废话,忠孝不能两全,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嘛,个人不作出点牺牲,谁会在你屋头挂个‘军属光荣’?怪不得副排长这一会情绪不正常,原来是爹死了。人死不能复活,重要的是,别让自己的青春也烂在这屋。以后退伍,还得有强壮的身体建设‘四化’呢,懂吗?”

  副排长与老兵无语相对。他俩同年入伍,在这海拔5000米的喜马拉雅山哨所,一块待了五年。

  新兵用脚拨拉着罐头盒,按捺不住:“喂,世界屋脊上的国脚们,今天咱玩哪种?”

  哨所坐落在西藏高原西南方向最偏僻的一隅。由于经纬度的关系,它和祖国内地每天保持着两个小时的时差。早晨天亮得晚,黄昏天暗得迟。加上高寒夜空星月闪烁的大气层,夕阳西坠之后,辽阔的雪山草原显得神秘莫测,犹如与世隔绝的外星一般。生活在这里的人,常会被这漫长的时光弄得手足无措、神经错乱,因为白天总是无止境的长,仿佛只有太阳神不歇息地在头上巡逻。倘若按夏时制作息的话,子夜零点时分,西天的峰峦背后,才会收尽它周围的亮斑。

  接下来他们要玩的这种游戏,其实十分简单幼稚,听起来更使人兴味索然。哨所周围是相对平坦的高山台地,枯黄的杂草构成色彩单调的大甸子。每天吃剩的罐头盒被利用起来,充当着“足球”的角色。一种方法是,3个人大致横成一排向前推移,执球者可以随时踢向另外两人中的一位,接球者必须在球未停止滚动前用脚截住并重新踢出去。如果球路偏斜出大致规定的范围,算作违例。凡违犯规定者要接受惩罚,即在草地上翻一个跟头。第二种方法是,沿途中设有许多“大门”,三个人在拼抢中,踢进得多的为赢,否则受罚。每五个球一核算。假若他们踢的是制式足球,这些游戏本该是幼儿园孩子们的事。难度就在于他们踢的是罐头盒,不规则的形状带来许多制约,常因为球路刁钻古怪不尽如人意地改变方向逗得他们哭笑不得,一会儿捧腹一会儿争吵,或者为某一球的得失争论得面红耳赤。为踢出某些出人意料的技巧,又不遗余力地不断总结经验。几乎每天晚饭后,他们都在亢奋的情绪中,打发这孤独而寂寞的时光,宣泄身体多余出来的精力。踢罐头盒是哨所为数不多的游乐中持续得最持久的一种“传统保留节目”。

  今天他们玩第一种方式。

  “当——”新兵开球了,罐头盒一个漂亮的弧旋,直射老兵脚前。老兵丝毫不敢怠慢,左脚轻盈一挡,右脚跟进狠命一点,球紧贴地皮,像地鼠一样窜溜到副排长跟前。副排长起脚直射,谁知球一个鲤鱼打挺,斜着一个拐弯,他踢空了。副排长自认倒霉。他不情愿地翻了一个跟头。

  老兵冷眼相视,说:“活该,谁让你不孝。”

  副排长拍掉身上的草末,喉结上下蠕动几下,咽下一口唾液。紧接着他突然起脚,把罐头盒向老兵踢去,这球凶猛异常,本来可以使老兵猝不及防,可惜他踢得太偏了,超出了规定的距离。新兵判副排长违例。他只得又悻悻地翻了一个跟头。因看不惯老兵又一次瞥来的眼神,他便挖苦说:“其实,你比我更昧良心,让翠翠守活寡。”

  几乎等于是致命一击,老兵的脸腾地红成酱色:“你,就你知道得多。”

  “哼,不然你儿子也该4岁了。”

  老兵语塞。他入伍时已21岁了,在他爹的恳求下,他和未婚妻翠翠领了登记证。在离开家乡的前一天,他爹又逼他和翠翠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他不愿回忆那个令人煎熬的新婚之夜。他怏怏地坐在椅子上,浮想联翩,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翠翠两腮泛红,含情脉脉,望着冷若冰霜的夫君,暗自流泪。直至红烛燃尽,雄鸡破晓,新人都未曾拥衾合欢。这时候,一阵锣鼓响,他知道该与故乡、亲人告别了,才猛地抹了抹眼,说:“翠翠,我这是对你好。”

  趁老兵沉吟着,再介绍一下与踢球有关的事。踢球时,他们总是两手挺随便地插在裤兜里,就像街市里那些闲散在路两旁的游人一样。这时候,西斜的太阳极容易被几团立体感很强的云朵遮住,随着云朵的运动,灿烂的光线在厚薄不匀的云层下透出来,会呈现出各种艳丽的图案来。黄澄澄的暖人,红艳艳的刺激,灰赭色的让人费心猜疑,总之,边境上的确每天都有一个令人愉快的黄昏。他们踢球时极少说话,因为住所一个专用词汇,都被重复来重复去,听到它们,只会让人感到一阵腻味而不能容忍。除非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开尊口,否则,他们宁愿用眼神和面部肌肉来表达某些意思。然而在踢球时,他们都从不马虎,劲射时腮帮鼓胀,斜勾时潇洒从容,绝不亚于球星贝利当年练球时的认真劲儿。罐头盒一路上叮叮当当响个不停,宛如天庭里迷人的音乐,在大自然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怡然自得地鸣奏销魂幻想曲。他们酷似绿色精灵般地跳跃着,舞蹈着,使亘古不变的雪山莽原不再寂寞,不再死气沉沉,昭示和复活出旺盛的生命力。

  新兵“啪”的一脚踩住老兵踢来的球,先自认受罚,翻过一个跟头后,似乎对副排长刚才的话若有所悟,抬头望老兵:“你真的那么憨,连关在屋头的新媳妇都没敢沾边?”

  看来不说不行,老兵恼了:“我憨又怎么样,哪像你这个解放型的城市兵,早早地把自个儿未婚妻的处女封条给揭了。”

  新兵面不改色:“别打岔,翠翠是你老婆。”

  “咱这儿是什么地方,是哨所,是边境线。入伍那天换军装,一领到大头鞋毛皮鞋,我就知道要到这地方来。从俺家到成都都要翻九九八十一座大山,从成都到拉萨要翻九九八十一座大山,从拉萨到哨所还要翻九九八十一座大山,咱西藏兵有旦夕祸福,我不能图一夜痛快,误了翠翠终身。”

  “你别说得那么玄乎。”

  “玄乎?去年李老兵是为何死的?还不是得了个急性阑尾炎,没抬到团卫生所就完了!还有程排长,如果这里条件好,早点能检查出来,也不至于让肝癌到了晚期还认为是肚子疼。”

  “不过,领过登记证跟结婚不一样?你别恼,倘若你有个三长两短,翠翠还不是个‘二婚头’寡妇?”

  “浑蛋,翠翠是清白身子,我真的死了,她仍然可以以黄花闺女的名义另找对象。”

  新兵又揶揄说:“我还是不信,谁能证明你这个馋猫没吃腥?”

  “我死了,难道连妇产科的人也都会死光吗?”

  沉默不语的副排长上来拍拍新兵的肩膀,说:“你不懂,他说的都是真的。是我不该提这个话头。在我们家乡,一个黄花闺女比一马车寡妇都值钱。他这样做,或许……是对的,尽管对翠翠来说,太残忍了点。当兵的,尤其是咱们在西藏,应该想复杂些。”

  “那你干吗还多此一举?领一张纸占住翠翠?”新兵还是不饶。

  这话把老兵问住了。是啊,为什么……多此一举?压根儿把翠翠当做姐姐多好。她爹与我爹在逃荒要饭、闹土地改革时患难相交,她爹作为公社走资派,前些年被红卫兵乱棒致残,临终托孤,我爹能不答应吗?多好的翠翠呀,长得好,心眼儿好,谁不夸是方圆十里八里的一枝花呢?她还比我大两岁哩,和她一样大的姑娘,孩子都该上学了,可我……真对不住她。

  “踢吧!”老兵狰狞着面孔叫道,新兵再不敢饶舌。由于老兵神不守舍,踢球接球频频失误,只好连续受罚。到目的地时,他已经翻了18个跟头中的13个,沾得一身都是草屑。最后,新兵一脚劲射,罐头盒完成了使命。

  残阳跌到西山凹中。

  副排长和老兵各自仰面卧在草地上,诸多心事,此时仿佛也荡然无存。

  尔后他们坐起来小憩。山那边透来些许凉意,这是风头。

  “我们天天踢来踢去,连个喝彩的观众都没有,真没劲,我的表情和动作太浪费了。”

  “哎,都说城市兵脑瓜儿灵活,我看跟猪的思维差不多。”

  “你别伺机报复,说你在洞房里当缩头乌龟的是副排长,不是我这个新兵。”

  “我从不欺负新兵蛋子,可你说这里没观众,说明你并不聪明。”

  “是没观众嘛。”

  “我说有!”

  “在哪儿?”

  老兵伸手指着暮色苍茫中的层峦叠嶂,表情有些神圣:“是它们,大山是观众。”

  “那,那太阳准该是裁判呢!”

  老兵赞许地冲新兵笑笑。

  “可惜它们都不会说话呀?”副排长盯着远方,动情地接过话头:它们是不会说话,只是无声的观众和裁判。沉默是一种伟大的力量。它们信任我们这些边塞哨兵,是朝夕相处的朋友,你慢慢会对它们产生感情的。”

  西山凹依然升腾着一派亮光,和黎明前的鱼肚白差不多。

  新兵说:“喂,副排长,老兵,你们说,我在这里看不到电视,听不见歌声,不能跳舞,没有姑娘,这么稀里糊涂地待上几年,会不会变得像你们一样傻气?”

  他俩的表情一瞬间变得僵硬,尔后又迅速地打量一眼对方,像新认识似的。副排长说:“你真的认为我们傻吗?”

  新兵天真地点点头,默认了。

  老兵嘴角一阵抽搐,暗示出一种骄矜:“小子,听着,过几年到成都,要当心,别让人家把你装到夜壶里,还以为是天阴了呢。”他用地道的中原话骂他。新兵愕然,似懂非懂。

  他们开始做最后一项工作,摆罐头盒。这一带有一堆一堆的罐头盒。他们每次把踢来的罐头盒摞在一起,叠成金字塔形状。尽管呼啸的山风一夜间又将金字塔吹翻,但第二天又被重新摞起。今天,刚好摆出一个塔顶,煞是好看。

  雪山上流下来一条小溪,宛如摆动的乳白色带子。朦胧中,可以看到野兔从水边欢蹦着上山了。稍远的水上游,几只饱食的黄羊卧在那里,只把头微微昂起。

  他们照例在溪水旁抹了一把脸,仰头望哨所,远远的,哨塔只有罐头盒垒起来的金字塔那么大。

  西天不再有亮斑。新兵看看表,时间刚好是23点整。

  起风了。

  作者简介:杨晓敏,河南获嘉人,金麻雀网刊总编辑。曾在西藏部队服役14年。中国作协会员、河南省作协副主席、河南省小小说学会会长。曾主持编审《小小说选刊》《百花园》多年,著有《当代小小说百家论》《清水塘祭》《我的喜马拉雅》《雪韵》《冬季》《小小说是平民艺术》等,编纂《中国当代小小说大系》《中国年度小小说》系列等图书四百余卷。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郑州市60年感动中原人物,河南省第六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文艺报理论创新奖获得者等。


◎方东明

  窗外,没有一丝风。枝头上的蝉儿,不知疲倦地叫着。

  纪委老石双眉紧锁,托着腮,夹着烟,嘴里不时地冒出的烟雾仿佛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问号,在屋里起起落落。

  望着发呆的老石,妻子说,怎么啦?快吃饭呀!

  一阵沉默过后,老石扭过头说,老耿被人举报了。

  “不会吧!”妻有些惊讶,“前不久,他还作为廉政模范上了电视呢。”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响起。

  谁呢?难道是老耿?

  门开了,进来的是县经委的李实,老石先前的部下。

  李实笑着。笑着的李实说,石书记,要是没有您,我就成冤死鬼了,您是我们家的大恩人,您看您,日夜为工作操劳,这么热的天,家里居然连一台空调都没有,这不,我给您捎来一台,是我全家人的一点心意,您可一定得收下呢!

  空调?又是空调!老石似乎听到“空调”二字就上火:小李你真糊涂,主审你的案子是我的职责,你也干过纪检工作,当初你蒙受冤屈,不就是被人误会吗?我今天收了你的空调,日后如何说得清呀?

  妻子见此尴尬,连忙笑着解围说,小李呀,老石有风湿头痛的老毛病你是知道的,怕是享不了空调的福哟,他呀,这辈子就这吹电扇的命。

  李实哪里知道,此刻老石满脑里运转的正是一台空调。有人举报老耿受贿,所收的正是一台高档空调。

  满怀感恩的李实怏怏地离去。空中弥漫的烟雾依旧起起落落。老石撑着额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老耿和老石是同班同学,都是从贫穷的旮旯乡走出去的。那年他们一起考上大学,乡里还专门放了一场电影。依稀记得,那场电影叫《乡村教师》。那时的老耿就立志做一名教师,用知识改变贫困乡村落后的面貌。后来,他如愿以偿地成为一名人民教师,而且作为毕业班的班主任,老耿创造了全县教育史上的一个神话——带出了一名全省高考文科状元。再后来,已是特级教师的老耿被破格提拔为教育局副局长,不久后又升任局长。他在担任局长后短短的几年里,亲自抓希望工程学校建设,其中旮旯乡的希望工程学校是县里最后一个改造的,现如今全县学校的教学环境已大为改善。

  历历在目的往事,让面对现实的老石十分痛心。他决定迅速找老耿谈话,尽快了解情况。

  第二天,在老石的办公室,得知情况后的老耿很是震惊。少顷的沉默过后,老石那双利剑般的眼睛直逼老耿。

  “如果举报材料属实,我就是严重失察和失职。”老石急切地希望从中探察出答案。

  “你认为会是真的吗?但要是论问题,我还是有的。”老耿淡然一笑,可似乎又不愿过多的解释什么。

  又是一阵沉默。沉默往往就是默认。老石狠狠地掐灭了手中的半截烟,然后说道,既然这样,你就主动跟组织交代吧,坦白从宽,你是知道的。

  “那好吧,”老耿说,“我会给出一个交代的,明天周末,我们也该回旮旯乡母校看看班主任黄老师了,就明天!”

  次日上午,俩人相约来到旮旯乡希望学校。两鬓斑白的黄老师像迎接贵宾一样迎了出来,连声地张罗着“稀客、稀客,屋里坐、屋里坐……”。

  兴奋的黄老师指着窗外改建一新的校园说,这道风景可都是耿局长亲手绘制的哟,不仅为学校扩建筹集到了清风电扇厂的捐款,就连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的电扇也全是他们厂捐赠的……

  老石听着听着,仿佛明白了什么。他知道,清风电扇厂的郝厂长,这位昔日轰动全县的全省高考文科状元,正是老耿最得意的学生呢。

  老耿说,我也该坦白交代了,郝厂长在教师节送给我的一台空调,其实是给教育局的,我确实经了手,也签过字,而且“拍板”把它换成了电扇,全部捐给了旮旯乡的学校。

  “而且还有一件事也得向石大书记汇报清楚,”他瞅着黄老师家的天花板,很是神秘地说,“这台电扇可是郝厂长送给我的,我又把它送给了黄老师,这算违规么?”

  电扇欢快地转动,满屋清风,柔柔的。窗外树木葱茏,“知了”不知疲倦地叫着。

  作者简介:方东明,男,60后,湖北孝感人,现供职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分行,系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中国微型小说学会、湖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湖北省报告文学学会理事,孝感市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孝感市摄影家协会理事;文学作品入选多种选刊、丛书,并多次获奖;著有小小说集《绝对隐私》、长篇小说《历史的天空》。


案子在你手上

◎朱红娜

  一袭漆黑的长裙,裹着她曲线凸显的身材,袅袅娜娜地向他走来。老耿瞪大了眼睛,还是跟二十年前一样,不,更有韵味了,有一种成熟女人的阴郁之美。

  他们坐了下来。时间是个神器,可以改变任何东西。有些东西变得美妙,有些东西变得丑陋。对他们而言,时间让他们变得难堪。

  她低着头,白皙的手缓慢地搅动着杯子里的液体,拿铁咖啡散发出浓烈的香气,老耿深深地吸了一口。与其说他在呼吸咖啡的香气,不如说他在深呼吸放松自己。

  老耿知道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她的怨恨足以让她一辈子不会见他。这是她分手时候说的。事实上分手二十年了,他们毫无联系。他只知道她很快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知道那是在报复他。愧疚像一块石头一直压在老耿的心头,有时候想起会隐隐作痛。虽然他在努力提醒自己,有机会一定要弥补她的伤痕,但时间把机会深埋起来。老耿常常在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一定可以解开父母的疙瘩。

  沉默不是金。老耿首先打破了沉默,你过得还好吧?

  只一句,她的眼泪就滴滴答答滴了下来。老耿慌了,是他欺负你了?老耿指的他是她老公,当初死皮赖脸追她,有一天晚上竟然在她宿舍门口守到11点,被老耿撞见,拳头差点落在他头上。

  她摇头,眼泪一直在滴。

  老耿能体会这次的伤害绝不亚于他们的分手,不然她也不会来找他。

  我能帮你吗?老耿递给她一张纸巾。

  只有你能帮我了。她啜泣着的声音带着可怜与乞求。

  但愿不是官司。老耿最怕别人提官司,在人们的意识里,只要打官司,就要千方百计找关系,求法官,仿佛法官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老耿不排除有些害群之马破坏了法律的准则,败坏了法官的名誉。但他一直没敢忘记考上法官那天庄严的宣誓。

  案子现在就在你的手上。她的再次强调让老耿的神经绷紧了起来。

  那个受害女孩是你女儿?你放心,我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

  老耿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不禁拍案而起:一个不满十八岁的女孩,竟然被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在一群男孩面前强暴了。女孩不堪羞辱,几度欲寻短见,幸得父母及时发现。女孩比老耿的女儿大一点,这是让老耿震怒的原因之一。

  更让老耿气愤的是,男孩竟然恬不知耻说女孩与他拍拖,是自愿的。其他几人同时证明男孩说的是事实。而女孩矢口否认拍拖之事。凭借老耿的经验,他相信女孩是被强暴的。

  如果我女儿被糟蹋,我非剥了他的皮不可。老耿心里暗骂。

  错了,男孩是我儿子,他太不争气了。她声音小小的,怯怯的,仿佛犯错的是她。

  老耿本能地“啊”了一声,再不知如何接着往下说。他只有沉默。

  是我没有教育好儿子。她的眼泪又滴滴答答往下掉。

  老耿继续沉默,他希望沉默是金,以沉默击退她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求求你了。她看着老耿,可怜兮兮的样子,每一滴泪水都像针尖扎在他的心上,很疼。

  我不能逾越法律。老耿没有看她,但语气很坚决,不会让她有回旋的余地。

如果是你儿子呢?她盯着他逼问。

  也一样。老耿几乎没有犹豫冲口而出。话一出口,才反应过来,你说什么?他是我儿子?

  她点头,不然我也不会来求你了。

  空气在这一刻凝固,老耿感觉喘不过气来。

  老耿是父母的独苗,优越的条件让父母看不起农村出生的她,当年正是父母的坚决反对,以死相逼,他才忍痛割爱。他不知道她已经身怀爱情结晶。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老耿埋怨。

  早告诉又能咋样?

  是啊,如果当初自己有主见,处理好父母这边的关系,也不会落下如此终生遗憾。如今,儿子的生杀大权就握在自己的手上,手中的砝码偏移一下,儿子就能免去牢狱之灾,也能弥补对她的伤害。老耿张了张嘴,就要开口答应她了。可是,那受害的女孩呢?当初的誓言呢?老耿半张着的嘴巴又收回了动作。

  老耿的头很疼,胸口堵得慌,他用右手按住胸口,试图减轻胸口钝痛,他脸色一点一点泛白,突然,咚的一声,整个人倒在了她面前。

  在医院醒来的时候,老耿反复说着一句话,这就是惩罚啊!

  她默默地离开了医院,发给老耿一则短信: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儿子的惩罚就让他自己承受吧。

  老耿蓄在眼眶的泪,再也没有控制住,滴滴答答地滴在手机上。

  作者简介:朱红娜,曾在《羊城晚报》《小说选刊》《小小说选刊》《微型小说选刊》等报刊杂志发表作品近百篇。有多篇小小说入选近几年多种年选本。20142015连续两年作品入围小小说排行榜。现为广东省小小说学会副秘书长。


大 连

◎胡 皓

  四婶端着白色生铁盆就势一泼,院子里搪起的土就被浇下去了一大半,盆子也咣当一声被甩到地上。山子还在门口抽着烟,也不理,一会儿抹把眼泪。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把那娘们领进门是想要祸害咱全家吗!”四叔掀起门帘往外吼了一句,转身又回屋了。四叔他其实是个老实人,一辈子也没发过什么脾气。但今天的脸色是前所未有的难看。

  “还不是你们相好的,现在又要我断。”山子嘴唇不停地发抖,有点失去控制,又紧紧咬住了,血色一点点褪下去,眼里还噙着泪。

  他这反驳似乎没什么底气,倒是又引起了四婶的骂意。

  大连是他第几个相亲对象记不清了,之前的大都是说不上几句话就走了。大连没走,她向来心善又温柔。那天山子带大连在城里玩了一整天,甚至攥着自个辛苦攒了半年的积蓄在商场里又是K歌又是看电影,临走前还给她买了件柔软的线衫,银灰色的,大连穿上很是好看。

  当天晚上他们就去开房上了床。

  大连不丑也不漂亮,但也不是扔在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大众脸。她五官很精致,一笔一划像雕刻出来的,又生得很白,大山周围的几十个村子里就没有像城里那么白的女人,只不过大连左边眼睛包括额角上有半个巴掌大的胎记,黄褐色,如枯败的落叶。

  可这些在山子眼里都是极美极美的。

  “就是说,我说她那么大岁数了,条件挺好,可还没嫁出去。”四婶质询的语气很强烈,但又明显是自问自答,“她家四个姊妹三个都得了乙肝,三个,死了俩了,剩那一个也就吊着口气。你再看她那几个姑姑……”

  四婶走进配房鼓捣锅灶,碗盆敲得叮当叮当的响,嘴里一直念叨还没完。

  “她那几个姑姑不是都没了?这乙肝咱们也问过好几个人了,没治,又是遗传又是传染的,自己不想活,还要带上咱们一家子?这娘们还把咱们瞒得死死的,你说说她这存的什么心,临死了还要拉上几个垫背的?”

  四婶越说越气,一个转身又撞掉了身后的盆,砸在地上,就像这些话砸在山子的心上一样,砸得他说不出一个字。

  “操她姥姥的。”她忿忿地把盆捡起来。

  我半年才回一趟老家,平时跟山哥联系也不多,但是爹一直觉得我从小跟山哥亲,就借机派我去劝劝他。

  我到的时候四婶一家正吃饭,就在门房底下,橄榄绿的大铁门敞开着,漆该是新上的,还刺鼻得很。

  “哟,才来,来来,快坐下来吃吧。”

  “道儿上遇着塌方的,返回去换了柳庄那条路。”

  “哦——哪儿塌了?懒牛背?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在水林沟那,山腰上那块石头骨碌下来了,路面上一大坑,车过不去。”

  “哦——”四叔了然的长腔拖得很是悠长,听起来还很舒服。

  寒暄一阵就抄起筷子吃了,也没洗手。西葫芦鸡蛋,菜花,还拿豆角炒了盘肉,以及猪耳朵之类的肉食,应该是从了了家买的。

  事情爹大概给我说了,山哥那相亲对象患有乙肝,山哥偏喜欢的不得了,非得娶她。但是具体状况他也不知道。这会四婶说起来,我边啃着馒头,边默默听着,不时点一下头。

  山哥坐在对面,偶尔夹一筷子,嘴里不停地干嚼着馒头,不说话,咽不下去就喝口米汤,再接着啃。

  回过头夹了片肉,婶子的唠叨突然变了调,我仔细一听,缓缓地放下筷子。

  “哥,你跟她,上床了?”

  “可不是,你瞧瞧这女娃子心眼多不多,知道自己事不光彩,肯定想着趁早把生米煮成熟饭好把山子勾住。”四婶子替他回答了这个问题,山哥依旧沉默着,低着头嚼着自个的馒头,也不理会。

我突然胃里一阵翻滚,嘴里的肉彷佛变成了玻璃渣子。我小心翼翼地问他们“你们去医院检查了没?”

  “查了,”山哥抢先说,倒是四叔四婶似乎愣住了,“她没得病,没遗传上,平时跟她们家人相处时也很注意的。”

  “我说,你,哥。”

  他有点不解。

  “乙肝病毒很可能会有很长的潜伏期的,一开始感染上也不一定能看出来。”

  他突然明白了,把筷子扔在桌子上,掀开凳子跑出去了。

  “山子!山子!”

  “山子!”

  找到山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他在河滩地一块儿巨大的鹅卵石上坐着。脚边尽是十几个烟头,对着那缓缓流淌的小河边上一棵斜着的黑槐树出神发呆。

  对面的山巍峨庞大,太阳在山后勾勒出边缘的线条和黑糊糊的山体。我一直觉得这些山像一群远古怪兽耸动的脊背,随着它们的死亡而凝固在这里。

  我没有回头,我知道背后的山也一样。

  “你待见她?”

  “嗯。”

  “多待见?”

  “说不上来。”

  “有没有到离开她不能过那程度?”

  “那倒没有,但是……”他又没了下文。

  他丢了手上的烟,右脚娴熟地反复撵灭,也没低头,仍然盯着河滩里那棵倾斜的黑槐树。我顺势递给他一根玉溪,我也抽出一根,一起点燃了。

  这个河滩十几年前还有水,大概有十八九年,那时我还很小,山哥能从水里捞出虾米来,捞出鱼蟹来,我就不能。那河似乎也没什么名字,只知道从桃子溪乡流下来,一直往北到某个地方汇入槐河再汇入滹沱河,再就彻底没了。

  我知道他的意思,向来如此,山哥向来嘴拙,山哥也知道我的来意。

  村子里女人少,一直都是这样,老家一共五十多条汉子还没婆娘,然而村里还没嫁人的女人只有十几家,十里八村的,都是这样。

  “但是,但是那天晚上她问我了,问我娶不娶她,我说娶,还发了毒誓,说要不然我就绝后。”

  “绝不绝后也没啥,但是你说,我都跟人家说好了,都答应过了。”

  “如果那样,那多对不住人家。”

  那年我在老家住了一宿,第二天清早就走了,这件事也就此了结了。

  山哥比我大五岁,初中毕业就去外地打工了,在焊接厂做过,后来跟着人搞装修,也算混了十好几年。

  跟那些喜欢搞浪漫玩自虐的小青年们自然不同,爹的担心自是多余。

  “要是那姑娘家里没乙肝病就好啦。”爹还感慨地说过。

  我回答他:“要是没这病,他俩也谈不到什么相亲,估计见都不会见。”

  我毁坏了他这妄想。

  之后几年一直在忙项目、还房贷,跟山哥的联系也自然越来越少,这件事也就慢慢遗忘了。以至于后来山哥结婚的时候我还一阵恍然,喔,换人了啊。

  不过那些山一直记得,横亘在我和村庄之间,偶尔露出点狰狞的面孔,大部分时间保持沉默且宁静,就像向来不苟言笑的山哥一般。

  后来还是半年回老家一次,每次都是一样的场景:断流的河,垃圾袋散乱地挂在荆棘条上,村里人每天都上演着重复的生活,老头老太太坐在门口晒着太阳,脏孩子拖着鼻涕在街上疯跑。

  我和山哥站在院墙外面,和两个常住村里的老姑闲聊。

  “诶,山子,你还记得大连不,就那个头上好大一块斑的那个?”不知道为什么老姑突然想起这些来。

  “啊,有印象,怎么了?”

  老姑突然露出神秘的表情,皱起眉,往前努了努嘴,语气奇怪:“死了。”

  “真的?”

  “好像是,听别人这么说的。”

  我从靠着的槐树上拾起身子来,日光穿过树叶一下子投到我眼睛里。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黄丽纯

  一片深深浅浅的绿被恣意地涂抹在山表。

  嘤嘤成韵的鸟啼声中,藏着一所简陋的小学校。说是学校,不过是由低矮瓦墙围成的两个房间。但这并不影响阿水对它的崇敬——这可是这个贫瘠的小山村里唯一的学校啊!

  “能来读书,真是多亏了阿爸呢!”阿水怀着一颗烈焰般炽热的心,嘴角不住上扬,好奇的目光像拨浪鼓一样转来转去,直到一个男老师从教室外缓步走了进来。

  “大家好,我姓白,是你们的老师。”声音低沉如乌云遮天。阿水瞪大了眼:那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戴着黑框眼镜,衣着朴素干净。“接下来的课,大家都要好好按我说的做,知道吗?这样对你们好,我也轻松。”白老师站得笔直如松,脸上无半分笑意。阿水端正坐姿,上扬的嘴角不自觉恢复了原状——白老师好有威严!

  每周都有一节绘画课,听说会让学生用彩笔绘画。阿水期待极了,小嘴成了一弯弦月。

  打小阿水就喜欢画画,确切地说,是喜欢看色彩自由流动的感觉,那能给他带来无限欢喜。在入学之前,他总在沙地上作画——让河水沿着自己稍加设计的轨道浸润泥沙。这把戏简单无比,却让他有难以言表的快乐。一想到如今终于可以使用真正的彩笔,阿水就能乐上老半天。

  “好,这节课大家可以自由绘画!”白老师一声令下,阿水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彩笔去沾了水,一会儿涂蓝,一会儿涂绿。稚嫩的手快速移动着,像一只小小的陀螺。

  “这是什么?”白老师低沉的声音突然在背后响起,吓了阿水一大跳。

  “我喜欢让色彩‘跳起舞来’,老师你看——这蓝的是河,绿的是树,很像吧?很好看吧?”阿水抬头,眼里是无尽的星辰,流光溢彩。

  “不好看,太抽象了。你用彩色的颜料,又不算泼墨,这是什么画?我可从来都没见过。还是去拿另一张纸吧,用线条作画。”白老师把眉头拧成一座土层分明的小丘,用不可置疑的口吻说。

  阿水微微垂眸,嘴角向下拱成一条桥,显出失望来——不好看吗?不算是画吗?抬头时,白老师已经走远了,再定睛看那画,分明就是很让人舒心让人觉得好看的啊!

  接下来的课,阿水都没什么心思听了。

  小孩子的心就像云朵一样轻,怎么经得起这般赤裸裸的否定呢?

  “有谁规定一定要用线条作画,才能算好看,才能算画吗?”阿水把眉头皱成两个逗号,嘟囔着在画的左上角署上名——疑惑的阿水,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折好放进课桌肚……

  已是放学后的值日时间,白老师有事先行离开了。于是隔壁班老师在帮几个值日生打扫教室……临走时,阿水还注意到那位老师看了自己几眼,可能是因为自己比较晚离开教室吧……

  尽管不被白老师认可,但阿水还是想用自己喜爱的方式作画,仿佛只有那样,才算得上一种畅快淋漓,一种赏心悦目。于是在第二节绘画课上,不出所料地,他的画再次遭到了白老师的否定。并且白老师还以不服从管教为由,罚打了阿水的手心。放学前,阿水想再看一眼上节课的画,可红热的手却怎么也翻找不到。是什么时候被风刮走了吗?还是,被白老师扔掉了呢?

  阿爸看着泪眼汪汪的阿水,不作安慰,只说,白老师是城里调来的老师,条件艰苦,求着工作简单顺心也正常。阿水最好乖一点别多事,免得惹人厌。知识就是财富,供阿水上学的事包在自己身上,阿水可千万别失去这宝贵的学习机会……

  “怎么这么不听话?下次要是再这样,我可就不留情了!”梦里,白老师极富威慑力的话语在阿水耳畔回响,一遍又一遍……

  第三节绘画课上,阿水不甚情愿地画了一幅用线条勾勒的画。与实物是挺像,但缺了一种自由的流动美不是吗?阿水不敢再违规,只是暗自失落。

  “很好,这样才对嘛!听话才是好孩子,才是乖巧懂事的。”白老师眼里显出有些深沉的愉悦,“要继续保持啊。”

  “听话才是好孩子,才是乖巧懂事的。”

  也许……好吧……

  阿水双手托腮,微微垂眸,暗暗记住了这条不容置疑的规则。

  在往后的日子里,阿水成了白老师眼中绝佳的好学生。白老师说东,他便不敢说西。白老师夸赞阿水懂事,而阿水只是浅浅地笑,那么那么浅,不甚由衷。

  阿水心里又何尝没有遗憾呢,只是,年少时的那么一点敢想敢做的锐气,被白老师的威严碾成极小的无力的粉笔末,风轻轻一吹,便无影无踪了。偶尔,他梦见在首节课上无拘无束快然自足的自己,梦见那幅山青水澈的画作,梦见白老师皱起的眉头,醒来时,心沉重得像是被塞进了铅球。

  一年后,隔壁班老师交给阿水一封信,是邮递员因搬家而翻到的之前漏寄的。信上说十个月前阿水的画作得奖了,是市里绘画比赛的三等奖。

  “哪幅呢?”阿水开心又疑惑地抽出在信封里的奖状,展开。

  黑色楷体字醒目又庄重,旁边,是获奖作品的缩略图——没有清晰的细线——是那幅在第一节绘画课上以蓝作河、以绿作林的画!那幅遥远而熟悉的画!一瞬间,心底那一处最隐秘的角落被触动,鼻头猛地一酸,阿水眼中涌出了温热的泪,争先恐后地滚落脸颊。“是很好看的对吧?我知道的,我就知道的……”阿水颤抖得像狂风中的树叶,自语自语道。

  后来阿水画了许多用色彩涂抹而成的画,后来他得知了那叫水彩画,再后来他成了村里小有名气的画家。

  那幅画不翼而飞,就是被隔壁班老师拿去参赛了吧?

  随着改革开放,小山村一天天繁华起来,村长还为阿水建了一个绘画学校,临时起名为水彩学校。阿水每天都在里面给学生上课,白老师也在。

  受阿水之邀而来的白老师不再像从前般对水彩作品那样否定,反而渐渐地开始欣赏起来。但他教的是具象画,似乎与校名不符。于是阿水把校名改成了自由绘画学校,他想让其他人包括白老师知道,他并不贬低具象画,只是纯粹地热爱用水彩作画。

  绘画不该是毫无来由的束缚,不该是毫无主见的讨好,而应是思想的放飞,是心灵的享受。水彩画流动的美就像自己名字里的水一样,灵动,自在,它不能受到过分的拘束。

  小孩子稚嫩的心也是。

  春风和煦,拂过山青水澈,拂过无数画纸。阿水把嘴角勾成一弯弦月,看着在纸上自由绘画的孩子们,暗暗地想。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小 窗

◎肖奕宁

  小寸的母亲因为负债累累,不得已将小寸暂时寄住到乡下的爷爷家,托爷爷照顾,只等风声平息后再接回小寸。

  小寸对陌生且落后的乡村怀着一种疏离感,他从不与村子里的孩子们一道玩耍,平时只是待在爷爷的家里。他的乡村生活轨迹单调又无趣,但又是安稳的,不带任何心惊地度过每一天。

  每天目送爷爷早出捕鱼后,小寸懂事得像母亲忙碌时不在家的日常一样,将爷爷家里的一切琐碎家务打理得细致认真。有时爷爷的腿脚毛病犯了,他便麻利地将爷爷需要的药膏涂抹在纱布上,将它盖在疼痛处,一圈一圈地环绕,持着谨慎的态度,缠好纱布后,在尾端打个牢固的结。

  浪声是他生活的底噪。望海是他每日消磨时光的最好方式。小寸的脸窄窄的,窄窄的脸上,一双眼睛竟不能从窗口同时往外望。小寸又是极爱透过蓝玻璃去望爷爷家窗外边的海,用这样特别的视角,平复自己被母亲遗落的心情。

  小小的窗让小寸添了几分遗憾,不过这并不会阻碍小寸望海的心情。小寸索性用一只眼睛望海,左眼累了,用右眼,两只眼睛轮流守望。这点小小的透明,已经足够让小寸知足了。

  透过小窗,小寸的左眼看到遥远处有一大片玻璃似的晶莹,那便是海。海水永远是激动的,活跃的,而人,却不是。

  一天,爷爷怕小寸呆在家里太闷,便牵着小寸,驾着舢板去浪尖上颠簸。爷爷是个干瘪的老头子,古铜色的皮肤松弛,皱褶里突兀着一块块青黑苍紫的老人斑。爷爷的手掌却厚实宽大,想必是多年海浪里的起伏波折,鱼网的一撒一收造就的。

  小寸默默地摇动双桨,他用不着去问爷爷去哪儿,爷爷干枯的身子在前面耸立,小寸只看到爷爷的后脑勺。爷爷的头发早就跌落在岁月的浪里,现在的发量稀少得可怜。小寸愿意看爷爷的后脑勺,因为它就是小寸的罗盘。爷爷脸的朝向就是爷爷要带小寸去的地方。

  爷爷从不在水上多话,他就那样沉默着,随着古老的桨声一响一响,载他去有鱼汛的地方。

  爷爷撒网的动作十分洒脱。只听得低呵几声,网便飞旋而出,张开圆圆的大口扑入海里,爷爷牵拉着它,让网在水中一点点收拢。提上船时,却没有活泼乱跳的大鱼,只有几根指头粗细的鱼秧子。爷爷捡起来,把它们一条条地投入海里。爷爷抖擞精神,伴着喊声,又把一个漂亮的撒网投入海里,可是,提上来的还是空荡荡。

  连投了几网,爷爷有些气喘,再投网时,他明显感到力不从心,脚下一滑,一个踉跄,差点跌入海里。

  爷爷颓然地跌在船板上,浑浊的眼睛望着远远近近起伏跌宕的海浪。小寸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久久,爷爷幽幽地叹了一声,回过头问小寸:“孙儿,爷爷真的老了吗?”

  “眼睛花了,耳朵也听不清鱼尾扇动的声音。”爷爷没有等小寸的回复,自顾自地说着。

  爷爷的腰陡然弓了不少。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是他风霜雨雪染白的头发,是他佝偻低矮的身子,是他的眼里再也映照不出一个分明的你,是他屡屡捕不上的鱼。

  小寸弃了船桨,任船在海上漂泊。

  小寸觉得自己变小了,小到他觉得可以两只眼睛一起透过那扇小窗窥探到什么。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姚宇琛

  他喘着粗气,背着猎枪,一步深一步浅的行走在林间小道。但说是小道,连个能走点的平坡都找不到。

  西边挂着一轮血红的日,耀眼的光刺进他的破皮背心,又在满衣的汗水上反射出来。

  “又是一无所获……吗?”

  他摇了摇头,看着眼前丛生的林木,心想着,哪怕有一只野兔也好哇!他也能卖掉给女儿解一下燃眉之急——他的女儿得了肺炎,他破天荒地送她到医院。但看到医药费时,立马瘫在地上。他这辈子没读过什么书,只知道“万”是一个很吓人的东西,突然冒出这么多个“万”,着实使他难以接受。

  于是他三天两头地提枪入林,希望能弄到些什么,可命运之神似乎就是要玩他,甚至连只鸟他都逮不到。变卖家里的一切之后,他已经是饥一顿饱一顿地度日,当然为了女儿这没什么。但每天在医院里看到女儿那张惨白的脸,他总是埋怨自己那蹩脚的狩猎技能,连个治病的钱都没法给女儿凑。

  但他暗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一定会将女儿治好。

  于是在每天刚刚蒙蒙亮时,林子里变多了一个身影,一直在林子里奔走至黄昏。但每一天几乎都是空手而归。

  转眼一周即逝,当他还在想着或许能抓着一只野兔时,医院突然来了消息——女儿的病进入了晚期,再不救就来不及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上了山,发了疯似的,左冲右撞。

  “猎物!兔子!麻雀!什么都好,什么都好!猎神啊!救救我女儿吧!”

  他全身都是各种各样的伤口,刺伤,擦伤,淤青也遍布双臂,这是这几天打猎伤到的。但比起这个,他的精神已经到了几乎崩溃的地步——老婆死得早,最后将孩子托付给自己,他便将她作为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寄托。结果是这最后一份希望正在死亡的边缘徘徊。

  “啊呀!”

  他再一次摔倒在地,这一次摔得惨,跑得太快,直接将手肘磕在石头上给磕脱臼了。

  这下可连拿猎枪的力气可都没了。人类没有像林间动物那样的身体能力,只能靠武器来获取猎物。而这下,他只剩下一柄匕首拿得起来了。但匕首能干什么?割草?就目前来说,他着实是走投无路了。

  可他不仅不露出绝望的神色,反而开始有些兴奋——他的鼻子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他忍着痛爬了起来,放眼四周,只见不远处的灌木林上方果真有鹿角在摇晃。他拖着猎枪走了过去,同时将匕首咬在嘴里,缓缓地,一步步走向那对角。

  “呦呕——”

  一只健壮的雄鹿突然嚎叫一声从草丛中跳了出来,一瘸一拐地向远处跑去。

  但他不理这只装模作样的鹿,他知道这是它们常用的招式,假装受伤实际只是为了引开狩猎者,所以他继续向前走着,越靠近灌木丛,血腥味也就越浓。看来没猜错,这只雄鹿无非只是在调虎离山罢了,原来的位置那里绝对会有一只受伤的雌鹿。而只要他逮着雌鹿,那只雄鹿应该会回来,到时候哪怕废了一只手也要往那头雄鹿的脑袋打出一枪!走他个一石二鸟!

  但他还没靠近,雄鹿便折了回来,在不远处的坡上一边不断哀嚎一边缓慢爬行,似乎受了很重的内伤而无法逃走。

  假设是在其他肉食动物面前,这逼真的演技足以将它们吸引过去。可它面前的是一个人,哪怕没什么技术,经验和脑子还是有的,无论多蹩脚的猎手在这场景下都知道这一定是在演戏。可奇怪的是,到底是什么让这只鹿如此拼命?哪怕是挚爱的雌鹿,过了春宵夜,也不至于如此。这更让他好奇了,到底灌木里的东西会是什么?

  只差几步就能摸到灌木了,这时,那雄鹿大吼一声,撅起角猛冲过来。

  更奇怪的事发生了,雄鹿依旧是一瘸一拐,难道它刚刚根本没装?这又是怎么?

  但他没时间思考这些,右手甩出猎枪就是一发,但手的力气不足,子弹全打在雄鹿跟前。并未对它造成伤害,但随着“轰”的一声,它停了下来。只见它愣了愣,又哀嚎两声,似是在哭泣,似是在懊悔。只见它又仰起头,露出颈脖,缓缓走向猎人。

  突然想到几天前的自己,好像也是这么一个样子,懊悔自己为何如此无能为力。难道灌木丛里从一开始就不是一只雌鹿,而是……

  他吐出一口气,掀开灌木丛,比他想的还可怕——确是一只鹿仔,但,是一只刚出生的鹿仔,胎衣还没有剥开,如同一个血淋淋的球,上面还有一道牙痕……

  他转头看向雄鹿,这才注意到它后大腿被咬走了一大块肉,血流不止……

  从一开始就不存在雌鹿,因为它可能早就死了……他开始想象一头雄鹿在一头雌鹿分娩时守护在周围,却不幸遇上了老虎——能咬出那么大一口的他着实只能想到老虎——雌鹿明白此时自己已经没救了——分娩已经使它无力行动,于是它将鹿仔送到雄鹿面前,自己用尽最后的气力跑向老虎。雄鹿马上明白,叼起鹿仔便是一阵百米冲刺,却被跳过雌鹿的猛虎咬住了后腿,慌忙之下它扯开自己的后腿肉,不顾疼痛立马冲出去,最后大概是老虎觉得一只雌鹿便足矣,就不去追了。

  雄鹿拼尽全力跑到这片灌木丛,就在自以为已经安全时却又冒出来一个猎人,最后他决定自我牺牲,一旦他被抓住,便不必担心鹿仔了,因为它已经将猎人引开很远了。而为了适应残酷的大自然,每一头鹿仔在诞生后不久便能无师自通学会奔走,逃离险境。

  可这猎人偏偏不上当,它便抱着同归于尽的心冲向猎人,可它很快意识到自己的鹿角和猎枪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装备。万不得已,它将自己送到猎人面前,只希望对方能放过鹿仔。

  换作平时,他会在感动之余,一枪打死雄鹿,在将鹿仔拿去卖掉,这没什么,猎人就是要铁石心肠,否则难以生存。

  但他近来的挫折让他明白一个父亲的不易,以及对保护爱人的无能为力时的懊悔。尤其想到雌鹿将鹿仔寄托给雄鹿,以及雄鹿在最后的哀嚎都使他想到自己。

  “轰——”

  但最后他还是开枪了,猎人确是应该铁石心肠,而且他也不可能为了所谓的感动放过雄鹿。但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猎人,所以没有杀死鹿仔,而是将它抱回了家……

  最后他的女儿依旧是没有治好,离开了人世。

  这之后,这座山上在没有出现过他的身影。而在某个乡村的小路上,常能看见一对特殊的“父子”——一个失去父亲的孩子与一个失去女儿的父亲在溜达。虽然各自都听不懂各自的话,但依旧欢声笑语,一唱一和……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彭耿敏

  夜,寒风凛冽地刮着,叶“沙一沙一”地叫喧着,似在提醒熟睡了的人家们:不远处,一群黑影悄然袭来。

  忽然,屋外传来阵阵粗糙的吆喝声,紧接着是连续不断的敲门声。茅屋内,孩子从香甜的睡梦中惊醒,“哇!!”地大哭起来。妇人无奈地起身抱起孩子“呜呜,呜呜——”也哄唱着。男子穿上外袍要去外面看看,妇人攥住他的衣角,不知道为什么,妇人的心里总隐约感到不安。男子粗糙却又温暖的大手轻覆上妻子的手,示意她不要担心。

  屋外的吆喝声还在继续,男子赶到外面,推开木门。门外,几个穿着兵服的高大的汉子,板着一张张黑脸,他们的脸颊被北风冻得彤红,战甲上的皮革被刮得破旧。其中一位似是首长,皱紧了眉头,一手拿着红色的军令,另一手后跟着一个个穿着单薄的男丁。这些男丁中有和男子同村认识的人,他们见了男子脸上是无奈与同情。他明白是什么事了,请求似向军首长鞠了个深深的躬,哀叹道“家中只剩下柔弱的妻儿,请各位爷容许我去告个别!”大汗用手挠了挠头发,似在思考。男子连忙从衣夹里摸出两个碎银子递给首长:“爷,小小意思,务必笑纳。”大汉这才轻轻点了头,随手把银子塞进兜里。他赶紧往里屋跑去。

  孩子哄着哄着又睡着了,妇人坐在床头边等着丈夫。男子进了门,眼眶却是红肿的。妇人轻轻开了一角窗,瞄见屋外身着兵服的大汉,便明白了什么。朝廷连年征战,将士们死的死,伤的伤。现在缺少兵力,每村每户的壮丁都得被征去打战,他的丈夫自然也是如此。她没有说话,只是无声地啜泣着。她把垫在衣箱最底层的新衣给男子换上,系上腰带,束起发冠。仪表堂堂,即使上战场,也希望他能体面一点。地窖里存到要过年的干粮包上麻布,给男子带上。男子推托着说不要,家中本就只有他一个男丁,他去征战,九死一生。妻子和孩儿生活该如何啊!他带走了干粮,他们吃什么?麦子皱着眉哭嚷着:"孩子有我不会饿着的,你莫是要在路上饿死,好不用回来见我们母子!”他知道,她是在说气话,她担心自己。他没说什么,只是抱着妇人,拍了拍她的背,今日一走,不知何日再归。

  他要走了,一双影子无奈地分离。他也紧握过妻子的手,喃喃道:“我一定会归的”即使,身首异处……

  天渐渐亮了起来,初晨的白光倾散在他的身上,发丝透着银光。妇人望见他离去的背影,异常高大,而自己一人,潸然泪下。

  战火燎原,狼烟茫茫,尸横遍地。

  荒野上,他激动地击杀了一个敌人,可背后不防,一支离弦的箭无情地刺进了他的胸膛。刹那间,火红的鲜血喷出,染在他的战甲上,他的新衣上。恍惚中最后一幕,他看到的妻子坐在床头,迎着橘黄色的烛光为他补衣,而熟睡的孩子"咿呀——咿呀——“地说着梦话。他笑了,可眼睛却睁大着,似望着远方,望着他的家。

  一缕幽魂飘向远方,归了家……

  她日复一日地等着他,纵使所有人都说,他回不来了,上战场的有几个这么好命?她也算有几分姿色,有的人劝她改嫁,她不愿听。旁人笑她痴,她不理。她日里织布到集市去卖,晚上则在家为人洗衣服。严冬里,纤细的手磨出疮子,风一吹便痛。身子本来就弱,干了重活后夜里总咳得睡不着觉。慢慢地,她的身体越来越差,眼角多了好几丝皱纹,妇人的黑发变白发,她已不再年轻了。对着铜镜时,她总会感慨岁月变迁,却又像个孩子般苦恼“若是他回来了认不出我怎么办?”

  孩子终于在她的辛苦拉扯下长大成人。少年的五官棱角分明,越发越像他的父亲,有的时候自己的母亲从睡梦中迷迷糊糊地苏醒,总是哭着抱着他,碎碎念着“你归来了,归来了……”少年知道,母亲把他认作了父亲,那个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征去打战,多年未归的男人。可是,他并没有推开母亲的怀抱,因为他知道,母亲实在等了太久,太久了……

  她真的老了,她清楚,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可她不甘心啊,他还没有归来。

  每年的那个日子, 她总会站在门口望着远处,期盼能够看见他的身影。那天,如往日一般,她站在门口,这天也不知怎得,她觉得天比往常暗了许多。等着等着,渐渐觉得自己的头有些晕,眼有点酸,她便坐在门框上歇息。

  黄昏,大雁归家。儿子提着锄头从田间回来看见母亲靠在门框上,好像睡着了。他放下锄头要抱母亲回里屋睡,怎知抱起来的那瞬间,母亲的手垂了下去。他一脸震惊地用手指靠近她的鼻息,“母亲她.......”她走了,被风凌乱的发丝遮住了她嘴角的弧度。

  最后,在夕阳的余晖中,望见他泛着金光的背影,徐徐向她走来。他的身上穿着她为他做的衣裳,他向她伸出手,她也笑盈盈地朝他去,自己依旧还是那个纤纤妇人。而他终于归了,归了.....

  远方,一双鸟儿扑飞着翅膀,迎着灿烂暇光,归向极乐.....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巩可可

  那夜,我做了一个梦,一个清奇的梦。

  梦里我眼前忽现一位仙人,他满脸皱纹,一身素衣,满头银发三千丈,一抹白胡万里长。我就坐在村口那棵几百年前就已开始枯萎直到现在却还在苟延残喘的老槐树下。此时来见我,定是有大事要托付。

  在明清时代,有位乡绅,他年轻的时候立志要考中举人,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落榜。他不甘心,不甘心!因此他日日夜夜埋头苦读。每日两顿稀饭就咸菜。一年又过去了,而他已有二十八岁。那是他第四次进京赶考。头天晚上,他跟老母诉誓,倘若再不中举,他就死心回家,种地娶妻生子。背上乡亲们凑来的地瓜干和那一蛇皮袋的子曰之乎,他向身后的乡亲们许诺,若他日富贵归来,定不忘乡亲和这养育他的村庄。他毅然转身离去。谁知,家中的老母亲早已将半个身子埋入了黄土。老母知道孩儿的不易,硬撑着前去告别,待那身影渐渐远了,一口老血喷出,未等人来照看便咽了最后一口气。三天后,村里为那可怜的老母办了丧事,一曲号子震天响,一声老母哀四方。乡亲们东拼西凑最后也为那老母寻了块像样的草席,没有儿子打头哭丧,更不用说披麻戴孝,这女人的一生就在丈夫和儿子的生命里慢慢耗尽了。

  三年后某天晌午,一小孩儿连滚带爬窜进屋来,惹得正在吃饭的一家人纷纷笑他,那小孩儿却一脸慌张,连喘带咳结结巴巴地说:“村口来了个怪人!村口来了个怪人!”大家笑的更厉害了。谁知,一声锣鼓敲碎了门框,一匹一人多高的大马载着个摇摇欲坠的人儿慢慢踱步进来。那人看着弱不禁风的,两边的颧骨高高的刺棱起来,身上却实与这寻常百姓的粗布麻衣不同。那人儿正了正身子,咳着清了清嗓,一个尖嘴猴腮的小孩儿便紧接着跑到跟前,那人竟踩着那孩子的背下了马。一家人早已经吓个半死,一个个目瞪口呆的坐在那,哪还管那大人还歪歪扭扭的站在门口。  尖嘴猴腮的毛头小子站出来,眼睛一翻,手往屁股后边一背,“还不赶快前来迎乡绅大人!”一家老小这才反应过来,扑通通地一个个跪在地上。大人一挥手,那跟随便牵着马退下了。这家小孩偷偷抬眼瞟着这乡绅大人,怎么越看越面熟。又是扑通一声,是谁?天哪,竟是大人!这乡绅大人竟跪在了这高高的门槛前。小孩一拍小脑瓜,终于想了起来,这不是三年前去考进士的邻居大哥哥嘛。只见这乡绅大人一边突然磕头一边流泪,哽咽之中也听清了他的来由。

  后来我们就了解到,原是这小子三年前便考中了举人,在几千里之外的县城里做了个小官,自己安定好后便派人前来接老母去享福,谁知几次三番那蠢笨的下人也没找到他老母亲的去处,这一转眼便是三年。听他讲,刚开始两年日子也还顺当,每天泡泡茶读读之乎者也,日子就过去了。谁知这一年来似乎得了什么怪病,日日夜夜睡不着觉,就算睡着了梦里也尽是些奇奇怪怪的人,白天头发大把大把的掉,夜里又不能好生歇息,这身子便一天不如一天了。算命先生说,大人从小体弱多病,有什么想做的事儿抓紧遂了愿吧。这样一想,便辞去小官回乡来了。谁知一进村口,便看见这在老槐树下贪玩的小孩,这才知道老母早在三年前就去世了,一时难以自抑,竟吓着了这小孩儿,亏得马儿跑得快,才跟着找到了这老乡亲。

  仙人说到这,我还是没有明白,这老头找我是有何事。我转身欲走,却被这老仙人的胡子给绊倒在地上。他伸手将我扶起,我只好接着听下去。

  这辞了官的大人便这样回乡做了乡绅。三个月后的一天夜晚,狂风暴雨、 电闪雷鸣,村口的老槐树在一夜之间没了枝枝叉叉,那座唯一的土桥,也被发了疯的洪水拦腰斩断冲地一干二净。村民们想着再凑钱修一座,无奈春天刚打头,现钱都被拿去买新种了。可东家老李的女儿等着出嫁,西家老王等着村外的郎中给爹瞧病,你一句我一句乡亲们七嘴八舌急得团团转。这时,颤颤巍巍拄着拐棍的乡绅大人站了出来,为了这些年乡亲们的照顾,也为了当年的承诺,他再次许诺乡亲,一定出资修建好这桥。于是乡亲们纷纷献力,不到三天这结实的石桥便完成了一大半,可就在这第三天的夜里,乡绅大人突然咳嗽不止气喘难平,本就消瘦的脸颊不一会儿就涨得发紫,羽毛似的轻薄身子也随之颤抖不已,没等那下人赶到郎中家,这位命短的乡绅已咽了气了。或许是他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早早地就在自己养气定神的艾草枕头下藏好了遗书,就等着哪天撑不住了好交代后事,果然他临死前也就只够说了一句话——枕头下有遗书。那信里写着,他仅剩的一点遗产一半留给那尖嘴猴腮原是个孤儿的小孩儿,一半留给乡亲们以后修桥补路。人们拿着这最后的一点钱,为乡绅修了个石狮子在桥头,而那桥修了一半就再没动静了。

  听到这,我忙着问:“这桥就这么完了?”那仙人老头诡异的一笑:“这不是来找你了嘛!”原来我是那投胎再生的乡绅大人的今生今世,为了这上辈子的承诺,他在玉皇老儿的灵霄殿前跪了整整三年,终于使我可以在十八岁之时被告知这一世的使命。那老仙人赠我一块晶莹剔透的圆玉石,说以此为证,且告知我这半截桥的所在之处,并望我此生可再无憾矣。我伸手去接那圆玉石,不料失手将它落在了地上,再一抬头,老仙人早已不见。

  此时,我从梦中惊醒。

  我握着脖子上那块圆玉石久久沉思 这本是小时母亲为保平安而为我佩戴的平安扣,如今怎成了证物?而我又是否该相信这荒诞无稽的梦。

  几百年后,在晋冀鲁豫交界,邻近的村子里有座石桥,桥不长,但很宽,桥基下半部和上半部的石头有些明显的不同。据说桥大概是明清时期的,当时有位乡绅许诺乡众,出资建桥,可惜修到一半,乡绅突然死了,这桥就暂时停了下来。一晃几十年过去,某日,村里突然有人到访,却没一人认得,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之际,此人自称是山东人,说是自己梦中得知,上世生于此地,许诺修桥却因故未成,特来继续修建。

  后来桥就修好了。

  这桥被后世尊称为二世桥。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五月的咸阳原

◎王卫民

  戊戌年,端午艾蒿顶端的艾穗儿还没来得及吐蕊泛白,粽叶儿就上市了。新上市的粽叶儿有苇叶、槲叶、有捆粽子的马莲草、龙须草。包粽子的豆子圆的扁的、黄的花的,在集贸市场一角摆一长溜儿。这个对一个读书人来说,不仅仅是吃,屈原才是这个季节或这个节时的主题。端午节,文学人的节。

  “秦汉文学馆”举办《野庄子》分享会,紧锣密鼓的准备还是没赶上端午节那一天。

  江南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的黄土埋皇上。而埋皇上的黄土就在咸阳。从东到西,横亘几百里的黄土塬,唯有咸阳地界埋着历代帝王将相、皇亲贵胄最多。王海主席倡导创办的秦汉文学馆,坐落在东邻周陵、汉阳陵、南邻茂陵,一个叫北斗镇的地方。华夏文明的长河里,秦文化是主要元素,有中原文化的融合汇入,才使得我们民族的文化璀璨而绚丽。秦汉文化的起源地就在这渭水之滨的咸阳原上。“秦时明月汉时关”经历了泾渭波涛,黄河改道,却没有随岁月的橐橐脚步消失。正是那轮曾经照古人的明月,初一升,十五圆,挂在咸阳原的苍穹上,把久远的文化与文明用另一种形式传承。厚厚的黄土细腻馨香,与秦岭深处的商山巔落水畔的沙土有着截然不同的香气。黄土深处刮来秦风,越过了千年时空,在咸阳原上飘啊,荡啊,永远没有歇息。

  农耕时代的文明仍然支撑着这块土地。土冢、墓园、坟茔,还有把黄土烧成砖,砌的墙,从历史的深处走来,在无垠的麦田和棉花浪里看着耕地的牲畜在大田里走不开步,是因为肩上没有拉犁的轭,看着挂在墙上的锄头锈了、腐了,却有了新的文明。轰响的收割机,旋耕机,吟唱的是时代的歌。

  秦汉文学馆就在这村子里。果园、村道,还有从人家屋顶上升起的炊烟,文学馆的黄土灰砖带着秦人的泥巴手印,汉时的铜缶金声,古老的咸阳原上,就多了一道风景。商洛作家们怀着对这块土地的敬仰,对文学的虔诚,停下了匆匆行走,拍一下征尘,踏上文学馆的脚步不由得抬的很高。秦汉文学馆,从它的诞生就是一种标志,一个平台,一个展柜,更多的是承载。

  商洛山水养育了参天的文学大树,更有茂盛的原野,秦楚文化的交融,丹江洛河逶迤腾浪,湍流不息,比起咸阳原上的文化和厚土,我们就有许多没有的东西。历史翻过了一页又一页,每一页都有这块土地上排出的名人,黄土留住了他们的文字,泥地上印着他们深深的足迹。仅从文学馆藏展示的文学成就、成果,更是多少个无字碑也镌刻不了,万端的感慨再把一种动力注入。文学馆的整体布局格调和审美,无不浸润着大秦文化的关中味道,灰砖白墙,正门厢房,前厅走廊空中玻璃灯映着陕西叫得上名的作家照片。虽然脚踩秦砖,面向汉瓦,扑面的世纪漠风,突然感觉到庄严与时尚。这就是文化和文明。我们的老祖先从北京的一个山洞里走来,与古蓝田人相约,把半坡人唤醒,涉灞河淌渭水,幽幽古道上星星点点的松油火把,从四面八方汇到咸阳原,不知他们是占卜了还是问天了,在多少万年后的这里定会有个藏天地、镌日月的秦汉文学馆。

  五月的风从咸阳原上刮过,麦收后的田野。从远处眺望麦茬地,依旧是一片金黄色。说来也巧,这一日也许是文学之缘,从早晨开始就细雨丝丝,少有的凉爽 。大田麦茬儿里灌着的雨水,被云罅中探出脸的太阳轻轻一照,晶莹的水珠儿在麦茬上闪着星光,别具情趣。早熟的苹果园里,翠绿泛着浅黄的苹果,喜滋滋从碧绿的树叶中向外张望。在商洛作家的眼里,这里的每一个土坷垃都是千年万年以来对今日的守候,每一棵小草,每一个树梢儿都挂着诗句,满眼绿茵无不是翻不完的长篇小说。有灰鹰、墨鸦在天际划过,把天空的寂静打破,运行的弦线,把心中图腾升起,悬挂在灵魂的天空。啊,咸阳原,商洛文学人善念高度无法找到尺子去衡量,可以肯定的是那份不变的虔诚。

  这一日的文学氛围,文化环境在两地作家、学者、评论家、教授以文学的名义而坦荡的沟通,交流,就《野庄子》的创作和艺术成就提出了真诚见解。主持会议的是诗人董信义,他目光明亮,出口成章,把分享会的情绪和气氛一次次推向高潮,谈笑与掌声回荡萦绕在文学馆。西藏民族大学文学院院长王军君在许多年前对发表在《延河》小说头条的《都是猪惹的祸》进行过评论,这一次,依旧对短篇小说中的叙事技巧、人称、叙事人称的角色定位,作了比较专业的点评发言,再次博得与会者的掌声。

  后晌,天色有些灰蒙蒙的,落过雨的原野气息几分醉人。这其中有麦茬儿在腐沤的味儿,也有果园里青皮绿叶的味,更多的是黄土的气味。大院聚集着的诗人们,被丝丝细雨打湿了发稍儿,心绪在微风中被诗潮涌动。在这里将要举行诗歌朗诵会,是两地诗人的第一次同台交流与展示,是丛横山水间秦岭深处诗人们,向窖藏了几千年大秦遗风,汉唐古韵的咸阳诗人学习的机会。

  “只有匍匐在大地上,才能听到大地的声音。”此刻的脚下,是远去的昨天,周陵守墓人早就成了一堆黄土,汉霍去病马饮渭水,人迎漠风,只为帝王的奢侈骄淫,山呼万岁。汉阳陵的暮霭中,参天的松柏,昭陵六骏破碎的马蹄声,依旧在磕打着冰冷的青砖,把她宫之门扣响,打问曾经的主人,在这个诗意浓浓的夜晚《霓裳羽衣舞》可否登台?

  我匍匐着,听着黄土深处“訇訇訇”的声音,是这块土地远去的金戈铁马,倥偬的脚步。秦时的咸阳也曾有这样的夜晚,丝竹琴弦悠扬哀怨,弹奏的无不是《一帘幽梦》。那勾残缺的望月被诗人们感动,把青辉偷撒,星空就有了诗意的朦胧。歌声、琴声,诗人们的低吟浅唱,无不是把时代赞美,把生活歌颂。哦,咸阳秦古道上的粼粼车马碾碎了多少人的梦,往昔的一切带走了,留下了今日原野的肥沃、文化的厚重。如果说在商山洛水造字的仓颉是一盏华夏文明的灯,那么咸阳这里就是灯台、灯芯、灯座。

  小雨点儿在灯光里急促的落下,台上台下诗人们诗兴正浓,秦汉文学馆在这个夏夜因诗、因文学美丽而温敦。许多年以后,这一刻的人不在了,纸片飞了,小草成了大树,也枯了,荣了,只有渭河水没有忘记,只有咸阳原的厚土永远铭记着。

  作者简介:王卫民,男,陕西商州人。中国作协会员,商洛市作协常务副主席,长期从事中短篇小说创作,作品散见于《黄河文学》《清海湖》《四川文学》《北京文学》《朔方》《小说月报》等;结集出版有《风雪阿尔泰》一书。2009年单骑独闯罗布泊,迷失荒原,梦断楼兰,活着回来成为一段传奇。

    曾获《小说选刊》首届笔会三等奖;第二届《小说选刊》笔会二等奖;中国小说学会《文华杯》大赛二等奖;入选商州区“双百人才”和陕西省文化厅“百名人才”;“神州文学院”辅导老师。


◎周文英

  三十年前,二姨嫁到渭南去,二姨夫的亲戚找了一辆带篷布的货车来接新娘并拉嫁妆。

  嫁妆是外爷请木匠做的:两只大木箱,两把高椅子,两把矮椅子,一个脸盆架,一个梳妆匣,外婆和母亲手缝了两床被褥。我担心这明显凑数的嫁妆让山外人笑话,二姨夫问梳妆匣是干啥用的,三姨捉弄他说是存钱的,爱屋及乌的二姨夫乐呵呵地抱着那个小木匣,说回去要放在最保险的地方,免得被人偷了。

  外爷、二姨夫坐在司机旁的“车头”里,仅有的两个软座被大家推来让去,外爷说二姨和二姨夫该坐,二姨认为外爷长辈最该坐,二姨夫非要二姨和外爷去坐,最后还是司机权威性地让二姨夫和外爷坐,因为二姨夫还有指路任务,外爷是长辈坐在车厢不合适。二姨和十几个亲戚坐在车厢里,摇摇晃晃地去了渭南,守家的外婆目送着二姨离去,眼泪像断线的珠子,去山外吃喜酒的人却是一路欢笑。

  结婚第三天是回门的日子,从渭南到商州,得转几次车,早上天不亮出发,晚上黑天地暗才能到。二姨不能在新婚第三天就回娘家,和二姨在一个村子的表姨请娘家亲戚去她家吃顿饭算作回门。

  三十年弹指一挥间,如今我的表妹温香已出落得如花似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高中毕业到四川达州上大学,凭着学生时代做节目主持人历练的好口才和好文采进了达州煤炭集团,做了一名采编播集于一身的出色女记者,工作如鱼得水的时候被会做饭会干家务的痴情男刘盾盯上了,然后恋了婚了。

  娘家的三姑六婆本希望去四川参加婚礼的,但路途遥远,安全颇为操心,吃喝拉撒,费用不小。两个小青年从农村挤身城市,刚刚买了房,还没来得及喘口气,还得给这帮老头老太做超级服务生,恐怕吃不消,思虑再三,决定二姨和二姨夫带两个侄儿轻装赴四川,婚礼后表妹及新女婿携同父母一行回渭南办回门宴。

  要去渭南喝喜酒了,母亲和几个阿姨孩子一样高兴,热烈地讨论添置什么衣物,穿得体面才不会让二姨感觉丢脸。六十多岁的父亲跑遍了市内的大商场,买了外套、保暖衬衣和鞋子,从里到外妆扮一新。母亲嘴里说她有衣服,不用买的,但还是忍不住抽空去商场看,直到买了外套和鞋子,三姨专门订做了衣服,买了鞋子,就连一向节俭的小姨也买了件漂亮的大衣呢!

  我突然觉得是香表妹送给大家一个兴奋的理由,她的出色给二姨增加了光彩,参加她的回门宴不仅是母亲她们几姐妹有理由团聚,更让大家感到荣光。

  去年腊月,外爷去世,香表妹从四川回商洛奔丧,一身孝衣的她致了一段悼词,观者云集,屏息聆听,之后皆默然泪奔。大家惊奇老实巴交的外爷,朴实本份的二姨,怎么有幸培养了这么出色的晚辈,好事者打听这女子找对象了没?愿意嫁商洛吗?

  我自然想去参加香表妹的回门宴,二姨嫁到渭南三十年了,我一次都没去过,渭南对我来说,还只是一个亲切的地名。渭北平原,一望无际的田野,注定了丰收,也注定了辛苦,二姨就像那原野上的一头耕牛,极其的勤劳隐忍,没有读过多少书的二姨,在那片广袤的土地上,书写了硕大的勤俭和孝顺,树立了平凡女性的丰碑。

  香表妹在四川达州举办了热闹的婚礼,38桌,这对少娘家亲朋参与,工作才三年的她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之后又与父母一行风尘仆仆地奔回陕西渭南。早晨八点,弟弟开车送穿戴一新的三姨、三姨夫、小姨和妗子去沙河子坐火车。十一点多,父亲就打电话催我:“下班了没,快点儿,我说不是说好的一点才出发吗?”十二点多我接了儿子,在小区门口遇到接弟媳和侄儿回来的弟弟,他向我嗯喇叭:“吃饭快点,准时出发!”

  下午一点多钟,我和父母及弟弟一家三口,由弟弟开车走国道去渭南,弟弟久居南方城市,行驶在美丽山路上的他感到无比兴奋,蓝天白云,山谷石林,乡野风光,一路就在画中。可惜山路弯多,母亲晕车,几次呕吐,到了关中,天地完全就成了另一幅模样,仿佛是一个缺了调色版的画匠,画面上的天空是灰的、房屋是灰的、树木也是灰的,压抑得我恨不得给天空洗把脸。

  过了蓝田,就到了渭南,我们去的周家村需穿城而过,因为没有快速过境公路,我们跟着导航七拐八绕,目光舒缓地掠过一家家店铺的招牌,感受这个城市与商洛的同与不同。

  出了城,就是茫茫田野,初冬的麦苗长势并不旺盛,但它青翠的颜色昭示着生命的活力与春天终会到来的自信。碧绿的麦田本是北方农村极其熟悉的景色,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个我们赖以生存的农作物却像公园里的花草一样成了风景。

  公路两旁,随处可见凋落的葡萄架,后悔没有在葡萄成熟的季节到来,那时它像一个成熟的少妇,裸露着丰满的乳房,等着人们欣赏、赞美、收获,而我却吝惜自己的脚步,不肯赏赐,它们等得果实卸了,叶子落了,而我才来。

  舅舅和表弟来村口迎接,到了二姨家的屋前,香表妹和夫婿刘盾正从井滘中打水,二姨、三姨、小姨、妗子都出来打招呼,我惊异亲情真是奇怪,这么多年我们常在南方,与他们来往不多,但一见面就无比亲热,仿佛就一直在他们身边成长。

  苹果、红提、桔子、橙子、瓜子、糖果、茶、油糕、千层饼把桌子塞得满满当当,香表妹给我们递茶,二姨让我们吃油糕和饼子,刘盾忙着削水果,二姨一家如此热情,让我想起古文中的一句话叫:弹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感动,温暖。

  三姨和妗子两个厨师,一来就在厨房忙活开了,大家如此不见外,我突然觉得能弹琴赋诗的女人优雅可人,但能弓身入厨,不惧烟熏的女人朴实可敬。

  没多久晚饭就摆上桌了,丰盛、美味,渭南的主食是蒸馍,但二姨说我们是来吃“捞饭”的,明天的正餐也上蒸馍,特意还为我们煮了米饭,三姨夫调侃,他出门是带厨师的,我取笑,别把自己和高官放在一个档次,现在正反腐呢!

  晚上母亲她们几姐妹要围炉夜话,我们几个晚辈,去酒店入住。

  第二天九点多钟,我们从酒店回来,早餐已经准备好了,红豆稀饭,蒸馍,菜是炖豆腐、土豆丝、芹菜肉片、辣椒肉丝等等,加上温香三伯母特地送来自制的豆酱。这个赞豆腐好吃,那个赞土豆丝切得细,关中的面粉筋道,豆酱夹馍棒极了,我笑:“你们喝完喜酒舍不得回去了,到时我二姨要拿根棍子赶了。”二姨笑:“咱家别的没有,粮食多的是,你们尽管吃!”

  二姨家养了一只小花猫,成了小侄子的新宠,喂小猫青豆、巧克力,还问小猫有没有刷牙,叫小猫过来让他摸一下头,童言稚语,萌翻一群大人。小猫是侄子的开心果,侄子是大人的开心果。看刘盾对温香言听计从,温香何止是刘盾的开心果?

  吃完早饭,我和父亲去田间散步,十多年前,出嫁的我,再回娘家,母亲就像对客人似的宠着捧着,舍不得让干家务。父亲健谈,谈客众多,但我总是忙碌,静听他谈国际形势,文坛故事的闲暇不多。我突然有一丝丝伤感,二姨这个优秀的女儿,因为远嫁,以后能陪伴他们的日子也是少之又少了,温香那双习惯于握话筒和敲击键盘的手还能为父母洗一件衣服,做一顿饭吗?

  一点多钟,饭店来了一辆大巴车接客,我们一起去镇上吃饭,二姨家本是普通农家,娘家又离得远,客人就是主要亲戚,酒席设了六桌,略去了家长训话及向父母敬酒的礼节。除过主食是馒头外,其余与商洛无异。新女婿刘盾不擅饮酒,故向每桌主要长辈敬了酒外,大家并不勉强。

  席毕,散去。现在农村也不习惯在家宴客,主家和邻居都少了劳碌,多了清静,但也少了热闹与人气。

  我和弟弟一家三口及舅舅先回商洛,父母亲及几个阿姨还要再住两天叙旧。二姨给我们装了两袋面粉、一大袋蒸馍、四五袋石子馍、自家种的葱,三姨要的红提树苗,后备箱塞得满满当当。二姨说我、弟媳、侄子、妗子都是初次去,还给我们每人派了一个红包,我感觉盛情都装不下了。

  渭南之行,让我见识了渭北平原的风景,也接受了一次浓浓的亲情洗礼。爱,真的不是你给的多,而是你的心有多诚。

  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是温香微信上的一句话,祝福温香刘盾恩爱到白首!

作者简介:周文英,女,陕西商州人,陕西省散文学会会员,商州作协秘书长。现在商洛江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工作。散文、诗歌多篇(首)发表于《中国水利报》《中国劳动保障报》《陕西农村报》《现代家庭报》《延河》等。


乡村的夜

◎姜 毅

  暑气渐渐退潮,静谧也冲破了傍晚喧嚣的樊笼,趁着微淡的月色,孕生出散发少女气息的清凉。

  白日里浮躁不安的村庄,收拢了焦灼的脾气。人声慢慢沉寂,广场的歌舞也偃旗息鼓,隐没在远处黛墨色的山影里。繁星甚是善解人意,调皮地眨着眼睛,牵引着喜欢夜色的人的视线,伸向了浩淼无垠的银河。天地间的寥廓,与人类的渺小,一瞬间就孤兀地体现出来了。

  夏收的农忙刚过,又下了几场适时的雨,小小的山村,一切便回归原始的安详了。万物暗中无声滋长,天地之间的秘密,似乎更为神出鬼没,幽暗无息中让犹如尘埃的人们,愈生敬畏。农人们的心,却不管不顾地跳进小河中洗去一天劳作的倦乏,在蟋蟀的鸣叫中,在夜鸟咕嘢的天籁中,渐入一帘幽梦。

  当下,正是燥热难安的时节,却不想隐藏在这青山四围的角落,远离浮华,躲避纷扰。能于万籁俱寂的山村,静享默然之境,灵魂的安逸实在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怯欢了。

  白日里行走在纷乱人事,穿梭于熙攘人群,凌乱急匆的脚步移动在车水马龙和高楼大厦之间,无形的压力把看似巨大的世界,挤仄成狭小的空间,又渗透着从四周逼迫而来。行尸走肉般的躯体装满万分的疲惫,然而茫然四顾,心灵却无处休憩,梦想无处放飞,生命的支点不知何所。年华来不及安放修饰,就只剩下日记本里记录时间的数字。自从走出了村庄,人生犹如连绵不断的战争,不断燃起的希望,已遭不断的杀戮而支离破碎。或者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鲜活的生命,就在这污浊的世界,逐渐失去娇艳的颜色而枯萎,最后在无奈无力的挣扎中,湮没尘土。

  曾经寄托浓浓乡愁的村庄,与我们疲于奔命中日益狰狞的面目,扭曲的身形,渐行渐远。而留给故乡的只有记忆,留给村庄的只有背影。而在村庄的夜里,我们几乎什么都没留下。

  然而我们其实都是未曾长大的孩子。在故乡的村庄,这种感觉尤其强烈。当然最有回归原始的意味,就是躺在这村庄夜里的怀抱了。所有的俗尘凡事,烦恼悲忧,都被这褪去烟火的夜风一吹而过,便烟消云散了。沉浸在夜色芬芳,心之所及,只有夜的温柔。村庄的夜,犹如年轻的母亲。聆听着她讲的故事,呼吸着乳香的气息,孩子的世界又回归了,一切成人的思绪都抛置身外了。

  楼顶铺上凉席,身躯随意舒展。视线穿过星空无限延伸,想象的翅膀带着无所顾忌的思想自由飞翔。童年的梦想就在这天马行空的畅想中浮现心头。儿时的歌谣就像母亲轻轻哼唱的摇篮曲,低低浅浅地飘在耳畔,香甜的梦就在不知不觉的陶醉中,开启了另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此刻,站在楼顶的我,尽管置身杂质全无的夜色,但心灵的村庄,却布满了梦幻的色彩。她就像一幅画,看似黑白水墨,却在凝聚温情的写意里,显现出丰富多彩的画面。而我,就是这幅绝美风景之中的一个点缀,却自感玷污了她至纯的圣洁,潮湿的心湖泛起了愧疚的涟漪。

  村庄东面的夜空透着光的红晕,那是距离这个乡村不远的城镇,因为繁华而兴奋而疯狂的见证。一阵凉风拂过,树叶哗哗作响,映衬出了乡村的无华性情。更有那幽幽的月光,已经充满我的心扉,所以那城镇的流光,自然也就无足轻重了。还有突兀而起的狗吠,好似也呼应着我的心声而相互感应。

  通向后山的小路,忽然传来低声细语,原来是晚工归来的乡亲。明灭的烟头忽闪着走近,他们的喃喃低语,偶尔夹杂着爽朗的笑声,犹如静夜曲中的和弦音,跳跃着的音符充满了生命的质感和张力,让这美丽的夜更加生动了起来。

  “潮气上来了,回去歇着吧!”不远处的路口,一声叮嘱,两个身影就此分开,便又隐没在这沉静的夜幕中了。

  是的,一股潮湿的冷气浮涌上来,夜已经很深了。收回起不舍的心,把自己融入到这不忍做梦的夜中,去给灵魂找一处,叫做“故乡”的地方。

  作者简介:姜毅,陕西省洛南县姜村人。好写诗,喜散文。近年来在各报刊和文学网络平台发表诗文200余篇首30多万字。现为陕西省商洛市作家协会会员,《江山文学网》签约作家。


◎叶筱猷

  阴雨天,窗外屋棚倾细雨;声漫漫,情悠悠,醉人不已。

——题记  

  听,“沙沙沙…沙沙……”风,作为首秀,迫不及待地拉开了这场别开生面的音乐会序幕。当夏日明媚刺目的阳光骤然落幕,天地顿时蒙上一层阴影。落叶纷飞、枝叶轻颤,那是大树预感到雨的来临,正为它的到来而欢欣鼓舞。当微凉柔和的清风驱散了炎夏的酷热难耐,一遍遍地吹拂过我的脸庞,我会心一笑,早已准备好享受那风卷残云、狂风扫落叶的壮观,亦或是珠帘挂前川、涤尘喜润的美景,又或者是那令人心向往之、迷恋醉人的天籁之音。

  “沙沙…沙沙沙…沙沙……”,在风的吹动下,树叶们好似海中朵朵浪花,一排紧接着一排,有序地发出阵阵曲声。这声音好像是在为风的轻微音韵而喝彩着,又像是风的诉说,你侬我侬,甜言蜜语。目光所及,风与树身形相依。树随风而动,风伴树而行,枝叶们翩翩飞起,仿佛他们便是彼此最为默契的伴侣。少许,风滑过我家的屋顶,又轻抚过窗棂前的风铃:“叮铃、叮铃”,恰似友人的私语。我仰着脑袋,轻轻触及铃身,猜想他们的友情,定能与钟子期、伯牙相比。闭目,静静聆听,仿佛现在正有人弹奏着那古琴,一声又一声,发出那曼妙的琴韵。

  风,在带给我们丝丝凉意的同时,又赋予我们优美婉转的美妙“风韵”。

  风出场了,雷也等不及了。不一会儿,天空中便布满了乌云。紧接着,“轰隆隆”声便来临了。“隆隆——隆隆——隆隆”像极了鼓声,但似乎又多了些放纵,不那么有规律。有时是“隆隆”声,有时是“轰轰”声,既像鼓声又像父亲的鼻鼾声,时大时小,忽近忽远的,可真有趣儿。当大雨来临时,总是少不了雷,每当雷声渐起,闪电自然也随之登场。雷声响而深沉,好似军营里吹起的号角,给人庄重、肃穆之感;一道道闪电“霹雳”一声,仿佛石破天惊,响彻云霄。我惊叹大自然的威力,为雷电之气势所折服,

  雷声与闪电,仿佛正在告诫人们要爱护自然,尊重大自然,珍惜大自然。

  雨,作为压轴,自是最后一位出场的。听,她来了,先是落在马路和屋顶上,发出“滴答、滴答”声;雷鸣后,雨便随着大了起来,开始落在了树叶上,栏杆上,河中央……身着正装,艳丽无比的女高音歌唱家此时正站在这舞台的中间,在她的身后,是整齐划一、训练有素的鼓乐队。她一开嗓,犹如天籁,清脆空灵,直击人心;乐声飞扬,是沉稳自信的指挥师与技艺高超的乐手们天衣无缝的配合……天地之间是一片湿漉漉,烟濛濛。不知是哪个仙人把一串串珍珠链给剪断了,霎时,千万颗珍珠从天落下。“噼啪”声、“砰砰声”、“叮当”声、“嗒嗒”声……好多声音聚在一起,犹如维尔纳金色大厅正在演奏的交响乐。整个世界融为了一体,发出扣人心弦的美妙音韵。雨珠落在了不同的地方,便随之发出了不同的妙韵,可真是精彩、奇妙呀!

  雨,润物细无声,她甘愿奉献而无欲无求,伟大而美丽。

  又过了许久,雨停了,风息了,雷静了,音乐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我望着窗外,此时碧空如洗,花叶娇嫩欲滴,莺雀喳喳脆语,令人耳目一新。耳畔,乐声未停,我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诗句:“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聊表心意。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青梅绕

◎许 凡

  正月尾,青梅未熟,煮酒新开。

  阿公铺排着糯米,圆圆的竹匾上热气袅袅,我问他:“阿公,你平日里都最爱和谁喝酒?”

  冬日的阳光沉静清和,被阿公用来酿酒的老屋却烘得他一头薄汗,他抖抖馃帘,回我道:“你伯父在世的时候,我最爱和他喝,现在他走了,我就和村头的林伯喝,拉拉二胡,一杯杯就下肚了。”

  “那你不和阿嬷喝吗?”

  他看着我笑说:“年轻的时候也喝,夏天热搬个蚊帐去楼顶,我们喝酒,蚊子喝我们,哈哈哈!”

  那天,阿公跟我讲了很多他和阿嬷年轻时喝酒的事。

  其实我也有一个关于青梅酒的故事想跟他说。

  那是2008年,首都北京上下都紧张地筹备着奥运会。

  那一年,“欢乐中国行”来到诏安这座小县城,董卿和那英穿着华服在台上喝青梅酒,孙燕姿唱着缠绵的《遇见》,韩红、范冰冰和潘玮柏也来了,但我一直在等周杰伦,可直到雨势渐大,我也没有等到他。

  那一年,我才8岁。后来的人们说,诏安没有赶上好时候,如果放在网络发达的现在,诏安青梅能省去一大笔宣传费。

  可这样大阵仗的晚会足以在这座安静的海边小城掀起热浪,那场晚会的热情,一直蔓延到了盛夏。

  那年9月还是很热,荼白的七里香里藏着藤黄,日光把老榕树染成翡翠的头绿。海边多台风,暑假过后的小学荒了一地深褐的树枝,落叶却是温柔的秋香色。我记得,当年转校生就是穿着校服踏着那样的落叶来到教室的。

  他那时什么样我已经忘了,只记得那天的云雀叫了一整天。

  后来一次后桌请病假,班长就把我和他安排在同一组值日,许是初来不识,他向我借了当天的语文作业。

  还好是语文。

  我问他:“你为什么跟我借啊?”

  他却反倒问我:“你还没做好吗?”

  我说:“不是,只是我做得不好。”我没敢告诉他,我的成绩,也没敢告诉他,从来没有人会跟我借作业,会和我讨论问题,因为我成绩实在难看。我上学早,年纪小,脸上还有班上几个女生指甲留下的疤。

  他听完只是笑笑,不用手撑也不用回头就能轻轻松松坐到书桌上,略松掉的鞋带摇摇晃晃,他说:“没事啊语文能有什么标准答案。”

  我的好奇心却在他的校服上,广州同仁小学,我问他:“为什么你来了这边还穿以前的校服。”

  “就是一件衣服啊穿着舒服就穿了。”他低头看了几眼对我说。

  可是那时的我觉得校服是很严肃的事,是一个学校的代表,因为农村的小学是没有校服的。关于电视上的校服,白衬衫红格裙,我想过很多次穿上去会是什么样子。

  那天我还想问他,你在那里的座位号是什么?又是几班呢?我们班上只有18个人,也没有座位号,我每次都很想在考卷上写下几年几班几号。

  可我没敢问,怕他笑话。

  那是我跟他第一次讲话。

  那时候我觉得他多厉害啊,他去过电影院,他在广州的学校有统一干净的校服,他看过璀璨的广州塔,也吃过有名的广东早茶。

  而我能跟他分享的,只有体育课我自己玩时在小学厨房后面发现的树莓和桑葚,一吃还满手酱紫殷红。

  说来也怪,后来我的成绩慢慢变好。成了我们班唯一一个考上县一中的人,慢慢开朗,恩师好友也不少,我不用再在意是不是有人跟我借作业,因为我的作文能被打印成范文分发到年级每个人手里,渐渐有了自己的骄傲。我也不再幻想外面的楼多高,灯又有多亮,我向往的变成了那些久去多年的星酒风骨,诗囊才调。

  但我还是会偷偷在午后溜去宿舍楼下的音乐室,那里有学校为数不多的钢琴,我手指头短,跨八度总是弹不好。

  “小约翰·施特劳斯的《春之声》圆舞曲让我觉得春的脚步像华尔兹一样,翩翩舞来。”

  他在广州时有一个叫顾星明的邻居,那是一个会弹钢琴的女孩子。诏安前几年开发了一座梅山,我们第一次去时赶不上早,梅花落了满山,新叶溶在满湖的春寒料峭上,他穿着轻薄的外套,看着一山春色向我说起了那个女孩子。

  他又说:“我元宵过后就得回广州了。”

  我有些不相信:“为什么?转学手续那么麻烦,你不是已经在这里待很久了吗?为什么还要回去?广州的高中,应该不好转的。”

  “我爸妈都在那里,你也知道嘛,我又不会读书,我爸想让我以后也在广州工作,我这次去应该就是读完高中就去广州港。我之前回来,只是因为爷爷生意失败病重在床,回来之后转回去不好办,才磨到现在。”

  “广州港?你不读大学了吗?”

  “嗯,和广州隔海相望还有一个维多利亚港,从深圳坐船过去很近,跟珠江口岸一样好看。”

  他侧过身,为我挡住了山风:“你好好读啊,等你考上广州的大学,我带你去看吧。”

  “我不想看,你还回来吗?梅山明年会有划船的。”

  “嗯,寒假吧,等你生日,带你来。”

  我没有想到,《春之声》我还没学会,他就要走了。

  那年五月,梅雨淅淅沥沥,我跟阿公上了山,漫山遍野的青梅,我却一颗一颗地找,最后抱着一篮浑圆青凉回了家。

  阿公笑我:“怎么你这小鬼还会喝酒了不成,还想起来要跟我学做酒。”

  我抱着篮子哼哧哼哧地说:“我突然想学嘛,阿公这也要藏着不教吗?”

  阿公是个会吹拉弹唱的老人,一次教我二胡,吵得看门的土狗都不回家,就不教我了。

  “歪哟,你别又乒乒乓乓把我的狗弄走了。”

  “哪会哪会,阿公,现在开始酿,什么时候能喝上?”

  “也就年末的事吧,我不给你用酒头,青梅是越藏越香的。”

  “年末啊……”年末,他就回来了。

  往日那些留下最后一个字就是为了等他来借时假装刚刚完成的作业,那些请班长吃雪糕就是为了和他同一组的值日表,就像青酒梅酒里粒粒莹亮的冰糖,渐渐同酒发酵。

  而等待也和酒曲缠绕,溢出一缸的相思味道。

  只是最后,我也没有把我亲手酿的青梅酒送出去。

  2015年年末,我刚结束了文理分班考,阿爸骑着摩托来学校载我回家。经过他家的时候,我看到他在阳台上,像等着谁的模样。

  他头发剪短了,穿着我记忆里没见过的黑色外套。

  每天都用手机联系的人,那一刻却觉得十分陌生。他回家后,我们还是大多时间没见面,因为村里的老人总会坐在戏台子下,唠嗑话杂,什么风声都能吹进她们的耳朵里,我怕那阵风,也吹进我阿爸阿妈耳朵里。

  直到快年关底下,我们俩才敢和同学一起出去玩,去梅园看梅花。

  那次我们终于赶上了花季,只是去得晚,到那之后,已经是傍晚。草草地在那里的小饭馆吃了晚餐就上了山。

  路上我们默契地落了单,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冬天的山上难得有星星,我跟他说:“汪曾祺先生说‘梨花的花瓣是月亮做的’,我看梅花也像,白天看着厚似雪,晚上一有光,也衬得透亮。”

  他嗯了一声,我们俩之间似乎也隔着似有似无的一道光。

  至于小学同学,也早就和解了,那样小的年纪,做什么都只能归结于少不经事。而且在他们的插科打诨下,我们也渐渐活络起来。

  梅园新开发了划船,只是天色已晚,船工也只有三三两两的几个。

  没什么人想试,我却很想上去。

  他不解地说:“现在这么晚了也不安全,再说这湖就这么一丁点,划个几圈就没了,一人50就是打水漂。”

  我下意识地拉了拉他的袖子:“我们就上去一圈,好不好,我很想在有星星的晚上躺在船上。”

  他有点无奈地笑笑:“什么啊?星星在这里也可以看啊!”

  我急了:50块钱我自己出啊!”

  他没再说什么,回头找其他同学说话了。我有些后悔,我很想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说,前几天我跟你说“满船清梦压星河”,你还记得吗?

  青梅酒早就酿好了,我却再也没有问过他那句话。

  高中学业渐多,联络渐少,仔细想来,我们谁也没说开始,也谁都没说结束。我们俩就像2008年那盅生不逢明的青梅酒,藏了满窖的不甘。后来我没有报广州的大学,也没有去开那瓶酒。

  第一次去宋明舞房时,我发现那里有一地的钢琴,我坐在琴凳上,却发现当年的谱子早就忘了,而且啊,我弹了他也不会来。

  又是盛夏了,却不是和他一起走了。生活的苟且够多了,他的情书和车马又太慢,当年的白瓷碗早就在搬家的时候碎了,梅子汤也涩口,冰块已化去哪可以找那声碰壁当啷响。

  青梅酒酸甜,有果汁味道,劲头却大,盛夏盛一小碗,扔下几个冰块,慢慢地喝几口,就能睡个好觉。

  把青梅酒带来给助导那天,我也偷喝了几口,满腹清凉。我躺在竹席上,隔着蚊帐朦朦胧胧看着吱吱呀呀转着的老风扇,仿佛看到梅花又落了满山。

  我小小声地问了舍友一句:“你们说,要是那天晚上他愿意划船,该多好。”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山中旧事

◎雷胜华

  今夜窗外下着暴雨,豆粒般大小的雨滴打在芭蕉叶上,落在青砖黑瓦表面,发出“嗒嗒嗒”的声响,颇是聒噪。狂风在屋外呼啸,摇曳的树影,透过昏黄的烛光投射在斑驳的墙上,宛如茫茫大海中形单影只的小船,摇摇欲坠。触景生情,我不禁想起了祖父,渐渐回忆起他宽大的背影以及曲折坎坷的一生,亦如无力掌舵的小船,风雨飘摇。

  忆往昔,印象中家门前的群山似乎与祖父十分投缘,祖父喜欢看山。傍晚日落时分,太阳将强光褪去,于西边山上留下一抹余晖,残阳红霞使层林尽染,群山的轮廓也被勾勒得分外分明。此时祖父嘴里常叼着一杆旱烟,静静地坐在石凳上,望着眼前连绵的群山,痴痴地注视,并伴着口中的旱烟时而吐出一声两声的短叹。有时看得呆了,竟不知天色已晚,仍独坐于石凳上出神。“快叫你爷爷进来吃饭吧,这老头子又想东西想得出神了。”我时常打趣道:“爷爷,天黑了,进去吃饭吧。”

  为何祖父对门前的群山如此钟情?这一直让我疑惑,因为在我眼中门前的群山虽然连绵,起落有致,但不及书中说的甲天下的桂林山水,有云海怪石的黄山。于我眼中,它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山,直到一次晚饭后祖父谈起往事,这才使我渐渐明白祖父望着群山出神的原因。

  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一如今夜之情境,电闪雷鸣之后白帜灯失了明,祖母习惯性地点亮了油灯,饭后在我的再三追问下,祖父和我们谈起了那段令他怆痛的往事。

  二十世纪初,祖父出生于一个贫苦的佃农家中,诸如许多的佃户孩子一样,他五岁开始放羊,七岁便已打着赤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在地里干活。出身的贫寒使得他未曾上过一天学,按他自己的话说斗大的字它不认识的有一箩筐。一直到十六岁,他终日与田地为伍,过着“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的农作生活,如果稍有懈怠,生活这座大山便会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听完这些,我不免感怀:要是他上过一些学,识些字,他的命运会不会有些许改变?

  十八岁那年,他与朋友相约前去当时经济发达的广州谋生。包了几件粗布衣裳,三天干粮和五块银元便匆忙准备上路。家中母亲得知后半哭半喊地哀求他不要走,生怕他这一去便再不能回来。“此去不知归期,不能在母亲跟前尽孝,家中一切全靠大哥,若攒的下钱,一定回来。”祖父说完这些话便头也不回地向前走,生怕回头望见泪眼婆娑的母亲会动摇远行的决心。在那样一个社会动荡、硝烟弥漫的年代,远行无疑是最冒险最艰难的谋生机会,若不是生活所迫,谁又愿意背井离乡,饱受离别之苦?而后三年祖父音信全无,家中母亲一度以为祖父客死他乡,常年的忧思加上繁重的杂役使得家中母亲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而这一切祖父全然不知,祖父近况如何家中母亲也是不得而知。其实福建与广东相隔并不远,怎奈其间南岭横亘,两人好似相隔万里,遥遥无期,正应了“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的情境,其间痛楚,想必只有祖父自己知道。

  再过三年,祖父和朋友通过辛苦打拼,总算攒得一些钱,于是开始贩卖布匹。两人的苦心经营也初有成效,腰中的口袋渐渐鼓腾起来。等积攒了钱想回家,不料夜半发生《石壕吏》“有吏夜捉人”的情境,领了一套粗布军服,一个新编的队号,直拉到南京,从二等兵干起,从此开始经历枪林弹雨的生活。

  1941年日本侵略者实行惨绝人寰的“三光”政策,抗战环境变得异常艰苦。虽然这一年子弹曾划破祖父的后颈,但命还是侥幸的保存了下来。难过的是家中的母亲却因病重先走了,直到战事告一段落,连里才将信传给祖父,一共五封。祖父请人读完信后,顿时怔住了,双腿无力地瘫坐在地上。怎么也不曾想到离家的这几年家中竟出了这么大的变故,此时他心里淌过的是离家的悔恨,是未能见上家中母亲最后一面的自责与悲愤。

  “家里寄的信您都没收到吗”我问祖父,“还记得信的内容吗?”“军中怕影响士气,且当时战事吃紧,兴许是忘了。信是我大哥托人寄得,第一封信说:你离家后,母亲忧思成疾,请赶紧回来服侍汤药。第二封信说:母亲成天念你名字,茶不思饭不想,时常自言自语,精神恍惚,有时暗自落泪。第三封信说:母亲走了,我变卖家产后将母亲安葬好了,若你看到此信请务必回家一趟。”说完泪水在祖父的眼眶里打转,他的声音开始嘶哑起来,我当时虽然年幼却深深懂得生离死别给祖父心灵带来的怆痛。面对此情此景,我有点慌乱,不知该怎么去抚慰他受伤的内心。

  抗战结束后祖父和逃难到福建的祖母结了婚,一年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后来由于土匪时常骚扰村子。村中商议后决定将村子迁移,在迁移途中祖父的第一个女儿意外发烧,因没有及时治疗不幸夭折。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祖父听说五十里外的村子给农民分发土地,于是举家搬迁,最后定居,过完他辛苦劳作的后半生。

说完祖父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好像心中憋了许久的苦水终于得以倾倒,脸上忧郁的表情也渐渐放松下来。我不懂得那是一种怎样的苦,但仍能清楚的感受到他这一生的心酸与经历的苦楚。

  祖父辞世前的那两年,放学归来的我也经常拿着望远镜陪着祖父看山。“那种树我以前种过。”“那一户人家开始做饭了。”说着说着干瘪的嘴唇渐渐往上扬,露出了憨憨的笑。他瘦削的脸庞爬满了皱纹,深一道,浅一道,是岁月的雕刻?是生活的沧桑的洗礼?古铜色的双手,青筋微微凸起,像是爬满青藤的老墙。宽大的臂膀似一座微耸的矮峰,可以想象,他年轻时该是多么的孔武有力,靠着臂膀和双手带大了他的后世子孙。但依旧是老了,忧郁的双眼下看过太多的人情世故,发白的短须写着的是岁月的苍老。在那一刻,我倏地明白:人这一生终究是需要心灵的寄托,而祖父的这一生,吃过劳作的苦,尝过丧亲之痛,也饱受人情冷暖,在他内心深处藏着的是难以忘怀的怆痛。诗人拜伦说:生活若没有寄托,便是没有情感的行尸走肉。多年后的我逐渐明白:祖父心中的寄托正是门前的群山,山外的世界是他看过的,走过的,他的生活从山外的世界开始。他的后半生也走过门前的群山,迁居于此,山外的世界是他心中的怀恋,山内的世界是他的生活。

  我们看秋河,看夕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而对祖父的怀念,是相思亦是感怀。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凤凰花下

◎马晓彤

  终究是结束了。停笔的那一刻宣告了昨天已成过往。旧的故事于无声处完结,新的故事却已在结束中悄然展开,那是有关狩猎的故事。而我在时光的猎场中惊恐逃窜……时光匆忙,迫使我丢掉了珍贵的一切,将我推到了现实面前。我还来不及准备,现实的海水就已漫过我的头顶,带着窒息的恐惧。

  昨夜下起了雨,今早的地还是湿漉漉的,一些坑洼的地方还留有不少积水,明晃晃地,倒映着一角苍穹。粗石堆砌起来的石阶上长满了黛青色的地衣,沿着台阶,依附在凤凰木上。凤凰木的根苍虬有劲,像一只深埋地下的大手,紧紧地抓住四周然后向上伏起。周围的水泥板俨然阻挡不了它的生长,四处开裂,它的树干是那么的坚挺,那么的粗壮,扶腰倾上,末端分叉出无数枝叶,像是在翘首以待,那凤鸣九天,龙腾云霄之机。碧绿的叶子柔波如海,生机盎然。

  我静静地站在树下,任由风在周身轻轻游走。偶尔一两滴小水珠从叶间滑落滴在身上也不理睬。我只是投身于那无穷的碧绿之中,感受绿海带来的平静。

  来这也有一段时间了,可我似乎不曾注意到这样的景色。我缓缓走近凤凰木,轻抚那粗壮的树干。树干上布满了青苔,滑滑的湿湿的触感,好像巨人的腰上缠绕的青纱,沾了雨露。树干的表面凹凸不平,像是刻着的奇怪符文。凤凰木独擎一方天空,它是那么高,那么坚挺,到底沉淀了多少时光才能长成这样的参天巨木?时光是那样的残酷,像执着长鞭的猎人,分割了原本的美好,驱赶着生活。它让原本窘迫的现实变得更加困难重重,生活在时光的铁骑下狼狈逃窜,我怀着疲惫的心步履匆匆。凤凰木却安静而详和,像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显得优雅从容。清风撩拨着它娇羞的花瓣,叶子离开了枝头,飞向了远方。昔日的一切都化作青烟散去,只有风过的时候残留着淡淡香味……

  天空是何时暗沉下来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场风暴即将来临。雷声滚滚,墨云遮天,云层压得极低,几乎就要触及前方的山头。四周是猛虎的咆哮声,那是风的怒火。一条白练划过天际,照亮了一半的天空,蛟龙在云海里翻腾,吞吐着霹雳火蛇。这一刻是时光的阴影。凤凰木却在狂风中安稳如山,好像擎天的柱子,撑起那低压的云层;更似一座巍峨的山峰高耸云海。在它上面栖息着凤凰。凤凰振翅长鸣,一跃九霄之上,似与蛟龙搏斗,似与苍天抗争。云海里白光横溅,雷云翻滚,凤凰与蛟龙的影子好像在云海里时隐时现……

  我静静地看着风雨中的凤凰木,内心深受震撼。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就在凤凰木的身上——那是不受时光左右的力量,来自于灵魂深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屈服于时光之下太久了,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的步伐。为什么我要跟随时光的步伐,为什么我不能走出自己的康庄大道?

  凤凰消失了,蛟龙也消失了,云海里只剩下惊雷。冰冷的雨水将现实唤醒,原来一切都是幻象。可那一瞬间的震撼是那么真实,心有余悸,不愿相信这是幻象。地上尽是落败的花,枯枝残叶也不少,像在吟唱一首悲歌。雨中的凤凰木,依然高高耸立,不可动摇。墨绿的叶子在空中摇摆,与暗沉的天空格格不入。时光的阴影带走了所有的颜色,却带不走凤凰木的颜色。

  风雨停了,凤凰木恢复了端庄的姿态。只有清澄的雨珠不时低落,雨珠落在我的肩上,那一瞬间的凉意,我感受到了凤凰木内心的平静。不管时光如何地残酷,它似乎一直都是这样地波澜不惊。

  凤凰木依旧像巨人一样,独撑着上方的天空。地衣安逸地躲藏在凤凰木的下面,遥望着它无法企及的高度。人的一生注定要行走在时光的阴影中,跌跌撞撞,彷徨恐惧会笼罩我们心灵的晴空,也许我们曾沉沦过,也许我们曾绝望过,也许我们曾屈服于时光的铁骑下,在时光的驱使下步履匆匆,但这都不是我们的一生。我始终相信我们每个人的灵魂中都燃着烈火,火带来了光明也带来了勇气。正是这样的勇气,使我们活出了精彩的人生。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巷

◎张焯昀

  踏在微微湿润的青石板上,空气中是浓烈的酒香,横冲直撞地,迷乱了人在深巷里的步伐;瓦红色的飞檐挽着一角余晖,散落了一地残影;三声归鸟啼,四盏昏灯照,墙角青荇软垂着,我深深吸了一口气……

  琉璃高脚杯里的葡萄酒能折射出月光的清丽,却勾勒不出巷深酒醇的滋味。

  忽然便忆起那在家腌咸菜味儿里尿了裤子的少年。

  看过春花秋月夏蝉冬雪,越过东麓西岭,见过山苍水泱,可是人啊,总是会留出一心三亩地,装不下高山流水,风雨无法企及分毫,却在见到一棵歪了脖子的树,一碗热气腾腾的米粥,陡然湿润了眼眶。儿时的记忆刹那覆水难收。

  那是多少羁旅人斩不断的乡愁。

  那少年红尘中辗转,人事中浮沉,套上一副衣冠楚楚的外壳,却在一次梦境中失态。梦中为何物?故人故景,故梦再起,终是念念不忘一碗祖传腌咸菜。

  浓烈的香味在我心头翻滚着,我循香而去。巷子七弯八拐的,却迷了路,心下不觉慌张,旧楼道,小平房,所见皆为记忆中的模样。

  眼前一截断了的树枝直愣愣地插着,顺着它拐了弯,就是已过了五十生辰的小学。

  找着借口拖欠作业、操场上呼哧着气的奔跑,临考前焦虑的心情在空白的脑海中充斥到了极点……校园时光是岁月的轻描浅画,是记忆的浓墨重彩,是挥霍之后心头一点惘然——青春便美在此处。

  听那沙沙声,是风吹树鸣,还是纸页翻飞?

  我循酒味而行,风寻山谷而栖。夜已至,墨色深沉,朗月高悬。

  像是穿越了时空般,此端,是平房参差;彼端,是民国时期骑楼屹立。

  “鞋行”的招牌碎了一角,酒旗迎着风飘扬,卖零嘴的小贩举着一串冰糖葫芦吆喝着。摊前围着三两小孩,眼睛闪闪的,像装了满天星光,眼神随着他的手上下舞动。穿着长褂的中年人在一副字画摊前深沉地研究着,身着旗袍的女士嘴角噙着一副笑容,婀娜的步姿踏在多少人的心上……

  舞厅里人声骚动,名旦登台,一把细柔嗓音唱出多少离合婉转,台下又有谁推杯换盏,谈那昔时的共枕清辉山川。

  世间兵荒马乱,世外岁月静好。

  这里是家乡的民国旧址。

  我呆愣着,心中却再明确不过我在书中,才会有如此的梦境,如此的情感,可为何又会有我熟悉的场景,会有这浓烈的酒香?

  我细细思索:我翻动不了厚重的名著,无法与大作家的思想共舞,却爱翻看一些篇幅短小的微小说,一些带有民国色彩的小说,在心血来潮时品读几番心情语录。

  故事的主角也许并非什么名声大噪的人物,他们普通得,也许便是与我们擦肩而过的哪个路人,我却不小心进入他们的人生,那薄薄的几页纸张,就是一扇门。

  他们有生老病死的喜悲,有爱别离的情痴与怅惘,有怨憎会的情仇,有求而不得的不甘、痛楚与无奈,就像我们每个人——乡愁、怀旧,我们都拥有。而旧时代的他们,只恨他们生不逢时,终也是喜其所喜,忧其所忧,那易碎的繁华表面下,尽是苍凉。

  那阵酒香,许是一种情感牵引,引我透过书中那一段段人生,窥见自己的记忆深处,我的酒巷,亦是我的家乡,我的所有情感尘封处。

  思及此,心中骤然开朗,眼前却仍是恍惚,茫茫然而走,循那酒香。

  脚步顿停——眼前是一坛开了封的陈酒。馋意涌上心头,我伸了手,眼前却是一阵天旋地转……

  酒香醉人人不知。

  我放心地倒了下去,因为眼前,是家门口,是酒巷尽头。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悟 秋

◎谢 鹏

  寻觅寻觅,蓦然回首,你在灯火阑珊处。江南的秋,似是一位灯火阑珊下的感性的女子,忧愁足足洒满了半个秋。

  秋雨茫茫,随着凉凉的秋风,总欢喜一个人,打着伞,漫步于铺满落叶的林间小道上,听落叶上响起的秋的奏乐,闻空气中散落的秋的气息,看细雨下飘扬的秋的薄雾。风拂起衣袖的岁月,雨敲打雨具的尘埃,与晴空下,伞开,一人独行,更多了些许意境的美。

  小道上,行人来来往往,却匆忙而逝。秋雨,即使再温柔细腻,也留不住心在他方的人儿。行了许久,恰是有一闲亭立于路旁,把伞收起,轻轻将水滴甩开,如同抛开世俗的尘见,憩于好久无人坐的冰凉的石椅上,与世隔绝一般。亭子四处贴满了尘埃做的一层膜。亭子旁,有一方荷塘,还有些许花色,不过荷花盛于夏而凋于秋,晚开的几荷零星分于小塘。秋雨,轻轻地抚摸着纤柔的花苞,水中,几条小鱼儿时不时溅起水滴,似与秋雨争荣,奈何秋雨连绵,水滴短暂,就如同大自然的生生不息与我们的百年岁月!

  憩了小会儿,雨渐小,走到亭子与小道的交界处,无意中拾起一片落叶,泥土里,一只小蚂蚁慌慌张张地爬到另一片落叶下。是啊,在生与死的抉择下,蚂蚁尚且会爱惜自己的生命,万物都如此了,更何况是我们!

  天色渐晚,秋雨却不愿就此而止,小道上的灯逐渐亮起,柔暖的黄光使人越发舒适。灯下,几只飞蛾乱窜,但从不会离开那灯光的集聚点下。蓦然回首,秋雨依在,灯火阑珊处,灯光下的雨,如细丝般,一滴一滴的从天而坠。

  儿时,虽也是花谢之秋,却胜于今秋之美。泥泞的林间小道上,时不时有个小水坑,总欢喜使尽全身力气踩进去,溅得同伴满身泥水,总欢喜寻着歌声,掀开草丛或落叶,小心翼翼地一只手掌扑向正在躲雨的黑溜溜的蟋蟀,总欢喜在屋檐下,听着秋雨敲打着芭蕉叶与小动物们合奏的交响乐。

  无数次,梦想着,能在小道旁有间小屋子,外旁有个小庭院,种满了四季的花。无论是往春还是今秋,依然花开盛庭,生生不息,似是一个小型的自然界,蚂蚁和蟋蟀等等,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在花下、在落叶下避雨,和谐而自然的美映然而显。

  借着灯光,遮着秋声,任凭风吹雨打,虽不及苏子竹杖芒鞋一蓑衣般的自在,也另有一番情味。一路前行,听着秋雨慈润着土地,泥土的腐味渐重,一片片枯叶化为尘土,秋雨,生生不息,守护着这方生命与水土,守护着这片岁月的天空。

  伞下,一人,前行,听秋,闻秋,看秋,悟秋!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再一次

◎苏慧苗

  短暂的失重感把我摔进椅子里,呼吸有点急促,但我知道几分钟后就会恢复正常。

  “诺亚,再一次。”

  有道冰冷的机器女声在我脑子里响起:“这已经是你今天第三次了,频繁使用回溯功能对身体有副作用,确定要再一次吗?”

  我沉默片刻,说:“请再一次。”

  恍惚间我感觉到我离开了那间房间,身体被无限拉长,周围一切陷入黑暗,无数刺耳的声音在耳边爆发,像是有无数的爪牙在金属墙壁上挖挠,划出一道道斑驳的伤痕。但是我很清楚这都是回溯产生的假象,现实中的我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戴着一个可笑的机械帽。很快那个要把人逼疯的声音消失了,黑暗悄悄隐去,天光乍破,我站在一个路灯下,能听到飞蛾扑火的动静。一只蛾子蓄力、冲击、撞壁,再重复,义无反顾,也一无所知。

  我不知道这次是什么时间线,诺亚说:“这是你高中毕业后,现在正打算填志愿,和父亲产生了争执。”我愣了愣,马上想到是哪一天。我记得那时候我和父亲住在七楼,这片区域住的都是接近贫困线的人,每家分到的空间有限,所以尽管那时科技已经十分发达,这栋楼也没有安装电梯。我已经很久没爬过楼梯了,七层看起来似乎遥不可及。我打开门,十八岁的我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能看出来刚刚哭过,而父亲,我的父亲很凶地抽着烟,烟蒂很短了他也没有在意,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手感觉到灼热才回过神扔掉,烟灰缸已经满了,新的烟蒂无处安放,他往里塞了塞,又点燃另一只烟。我紧紧盯着父亲,他拿烟的手指间发黄,第一次点烟没有成功,第二次火苗颤颤巍巍地靠近烟头,甫一靠近似有燎原之意,然而只是虚张声势。父亲背着我小声咳嗽,背微微弓起,已是中年老态。明知道父亲看不到我,我还是很小声的问诺亚:“我父亲的肺没有问题吧?”诺亚的声音依旧没有温度:“抽烟过度使肺部功能部分受限,但不致死。”“死”字狠狠戳痛了我的神经,诺亚似乎也感受到了,接着说,“2050年科技大爆发后人类寿命普遍延长为至少80岁,你父亲虽然排斥科技对他生活的干预,但除了抽烟之外并无其他不良嗜好,身体一直较为健康。并且,这是你父亲第一次吸烟,你和他的争执让他积攒的压力和不安爆发,他开始尝试吸烟来缓解精神的紧张。”我愣了愣,很显然我并不知情。父亲闷在他房间里写文章,满屋都是散不去的尼古丁的气味,我以为自打我出生或更往前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原来不是。我从来都不了解父亲。每次回溯,我都会有这样无力的悲哀感。

  眼前的父亲再次抽掉了一根烟,对着十八岁的我说:“志愿的事情我绝不会让步,你必须去读文科,毕业后去做记者,继承我的事业。这是我十几年的夙愿。”十八岁的我脸色苍白但不再哭,她笑了笑,说:“这是我的人生,我不允许我的人生耗在一杆笔上。现在还有谁去做记者啊!报道事件机器比人类更加快速便捷,爸爸,你不得不承认这个职业快要完全属于机器人了,你的失业就是最好的证明。”父亲目光深沉地看着“我”,一言不发,因为他知道“我”说的都是事实。“我”似乎对父亲的沉默感到胜利,拿起茶几上的志愿填报表,上面是父亲飘逸坦荡的字迹,然后慢慢撕掉。父亲始终没有动作,只是说:“除非你按照爸爸的要求去读文科,不然我是不会支付你的学费的。”“我”猜到了父亲会这样说,也知道他不会这么做,因此并不愤怒:“爸爸,你知道我总是会为自己想好退路的,我会去找工作,一点点还清学费。你也很清楚,你并不能支配我,就像妈妈一样,我也会离开你。但你甚至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这么做。你真的不知道吗?你那幼稚的大男子主义,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别人身上,对别人来说只有痛苦。我不会代替你完成你的,而不是我的梦想,因为它早就死了。但你守着它可笑的尸体,到处都是腐烂的气味,你没有闻到吗,爸爸?可是我每分每秒都受它的折磨,它每分每秒都在逼我离开。”

  父亲看着他的女儿侃侃而谈的样子似乎要说什么,他的女儿年轻,满心都是逃离,目光里没有温度,像一个刚报到的战士,随时准备好战斗,与她的父亲展开一场不会有结论的争辩。这多像年轻时候的他呀,无畏无惧,迫不及待地长大。他的女儿明明白白地要远离父亲,却还是活成了他的样子。他无力地摆摆手,说:“随便你吧。”

  十八岁的我获得胜利,觉得这场战争比想象中容易,用胜利者的步伐回她的房间。客厅里父亲依旧站着,手微微垂着,新的一支烟没有点燃。窗帘没有拉紧,从缝隙里能窥得一方天光,暗沉混在光亮里,黑与白暧昧纠缠,没有结果。

  我看着父亲的背影,我们离得很近,中间却隔了漫长银河。时间和空间在科技的力量下像面团一样任人揉捏,这真是可怕的魔法,圣人都不敢妄言。我父亲一生不愿向科技屈服,他拒绝一切技术对他生活和命运做出的变动,不管这变动是有益还是有害,即使我后来有能力供养家庭,他也拒绝离开这个狭小逼仄的七楼。但是他的女儿利用科技制造出的机器人诺亚回到过去缅怀生前的他,他却感受不到迟来的爱了。

  我问诺亚我侮辱父亲的理想是不是很过分,诺亚说:“你父亲确实没有权利操控你的人生,你对待父亲的态度也很过分。你们父女两个人十分相像,却都彼此刻意疏远。但我相信你应该能感受到你父亲对你的爱,不是浅薄,而是河流的深刻。”

  我当然知道。可惜实在太晚。当那辆无人驾驶的车辆冲过来的时候我甚至来不及说什么,一切就已经结束。父亲护在我身前,像是只凶狠的豹子,摆出笨拙却下意识的防御。我知道父亲不喜欢满大街无人驾驶的车,于是亲自开车去接他,那天是他五十岁生日。父亲死于一生的敌人,这个敌人无可匹敌,夺走了他的工作和理想,抢走了他的妻子和女儿,最终毁掉了他的生命。现在我已经能很平静地回忆这些,我痛恨自己的无情和冷淡,捧着那些细碎不为人知的爱不知所措,只能一次次回到过去。时间其实是冰冷的,漫长岁月里他死守他无人问津的理想,有一个不愿和他讲和的女儿,离群索居,飞蛾扑火般不可劝说。我的父亲在消逝的时光里努力又固执地活着。

  再次回到那把椅子上,眩晕感比上一次更明显。我对诺亚重复相同的话:“请再一次。”诺亚很不同意我再一次回到过去,再三询问:“真的要再一次吗?”

  请再一次。我闭上眼睛。

  请再一次让我回到过去,再一次见到我固执的父亲。

  再一次让我忏悔。

  再一次让我感受,我那固执父亲的不易察觉的,经年温柔的爱。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扶桑增

◎曹辛萍

  这年清明,她还是回来了,在这间破庙里守了一天。

  这庙已经荒废十年了,从那个小和尚离她而去之后、从村里人为躲避瘟疫四散逃走之后,这个说不上名字的村落便拥着这间破落的古庙相依为命。

  十几年前,这里还是很热闹的村镇,每年都有拜庙会的习俗。寺庙便成了整个村镇的灵魂寄托之地,所以这庙里香火本是非常旺盛的。然而,这庙里却只有一个和尚,十七八岁,本是行脚僧,因见这村里没有僧侣便留了下来。

  也许真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吧。一次恰逢庙会,她来这庙中烧香拜佛。小和尚扶她跪在佛像前的蒲团上,自己则侍立一侧,捻珠合手,默诵经文。拜毕,小和尚扶她起身,她转身要走却被小和尚的话问住。

  他说:“姑娘所求何事,可便告知?”她迟疑片刻,停住脚步。小和尚解释道:“恕小僧冒昧多嘴,这佛愿本是不该问的,我看施主正当妙龄,却不知又有何烦恼之处?”

  她回答:“却也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只因我伶仃孤苦,世上唯有爷爷一人至亲。可怜今年东风早至、凛寒刺骨,爷爷他年事已高,畏寒怕冷,已经卧病数日了……”说到了伤心处,她便啜泣起来。

  小和尚忙安慰道:“施主莫要伤心,你的孝心我相信菩萨一定会看见的。”说着送她出了庙门。

  到了第二年春天,她又来这庙中,小和尚一眼便认出了她。他合手笑迎道:“女施主来了,老人家近来可好?”“多谢小师傅记挂,只是爷爷在我去年走后不久就离世了,只留下一间寒舍和一棵老扶桑树,只是我又落得无依无靠,不知怎样才好。”诉完悲苦,她拿出一件精致的物什,转脸笑道:“不过还好,今年立春,家院中的那株老扶桑结果了,早几日开了满树的花,本想邀小师傅欣赏欣赏呢!怎料花季苦短,只惊艳一时,不能光华一世。今日特来送小师傅一件礼物,权当行善积德,愿爷爷在天堂极乐能不再受活着时的苦痛。”

  小和尚注意到她手中的物件,那是一个用树种子穿成的佛串,很是精致。“这佛串是我用十二颗扶桑子穿成的,原来听爷爷说过,‘十二’在佛义里有‘十二缘起’的意思,预示着因果善循、功德圆满。”

  那姑娘饶有兴致的说道:“我也不知道送你什么好,希望这佛串也能保你平安吧。”

  他赶忙接到手中:“这礼物真是再好不过了,以后我便用这条佛串诵经讲佛,权当是为逝者超度吧!”

  在这样的往来之间,两人渐渐熟络了。只要田里没活儿,她便跑到寺庙里听小和尚诵经论道;他也隔三差五的去她家帮忙,农忙时和她一起下地犁田插秧。

  时间长了,她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那个俗气未脱的佛门少年了,爱情的催化使她一次次在深夜辗转反侧。于是开始听不进去他讲的意味深长的佛经了。于是在每天清晨,当小和尚还在佛堂里诵早经时,她便突然冲进佛堂,手里捧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想着来讨他欢心。而他依旧是和以前一样,除了帮她干活儿就是在庙里虔心礼佛,从不过问凡尘俗世。但是她知道,他是爱她的。

  那晚,她实在忍不住了,问他:“你爱我吗?”“爱,我想这世间没人比我更爱你了。”他停下了念经,回答道,扶桑子紧紧攥在手中。“那你还俗娶我!”她已经等不及了,直截了当的说。

  他把脸面朝她,说:“我每天都在念经,可这颗心已不再是我的了,它每天都在想你、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可我也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我是一个出家人!”

  “我不可能还俗的,当初就是因为这里没有和尚我才留下来,我不可能丢下这村人不管。我有我要守护的戒律清规,上天注定我们有缘无分!”他知道他的话伤人,可又不得不说。

  “我只想让你告诉我。”她急了,朝他哭着吼道,“你到底是爱我还是爱他们!”他显然是被问住了,竟一时语塞,片刻思量之后,好像是从牙缝中挤出这样几个字:“因为爱你,所以爱众生!”声音微弱而坚定。

  当晚她哭着离开寺庙之后,在街边的小酒馆里喝了一夜的酒。他也整夜未眠,遭受着欲火灼心的劫数,一直想她直到第二天的晨钟响起。

  至此两人有半月未见,直到瘟疫在整个村子扩散开来。村里年老体弱的都病的病、死的死。他看在眼里,于心不忍。便把那些染了疫病的人扶到庙中照顾。她也来了,到了最困难的时候,她想留在庙中帮他。

  她还清晰的记得他当时同她说的话:“我知道后山崖壁上有一种草能治百病,我这就上山去采。”说完转身便走。她伸手拉住,眼中流露着不舍与担心:“我跟你一起去。”他拨了拨她鬓角因忙碌而蓬乱的头发,深情的说:“我答应你,等这件事忙完我就还俗娶你,我们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你在这里照顾村民,等我回来。”

  他就那样走了,再也没有回来。她等了他一整夜。

  第二天,人们在后山崖下发现了他的尸体。他从山崖上跌落下来,草药也没有采到。她得到他的死讯,哭成个泪人。

  这个痴情的和尚,到死手里还攥着那串她送的扶桑子穿的佛串。

  她把他的尸体就埋在庙中,本来想拿那佛串留个纪念的,可他手握的那样紧,怎么掰也掰不开,最后只能将那佛串和他葬在一起。她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和法号,索性在他的石碑上写上这样三个字:扶桑僧。

  村里人也在下葬那天逃离了这个瘟疫肆虐的村子,她也因痛失致爱,在那天剃度出家当了尼姑,也离开了。

  就这样,这村子便荒废在这了。

  十年后的今天,她终于回来了,此时她看那庙中,一棵粗壮的扶桑树开花了……。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逃出便利店

◎张笑晨

  城市的扩张带来了灯红酒绿和丰富的生活,不过这里的人们再也没有闲暇,而是一头扎进高楼的丛林中。

  因为人们变得越来急躁,在高大的写字楼和旁边上世纪样式的住宅楼之间,一个个便利店包揽了从早餐到急救药,总之是一切上班族走出家门后的生活。

  这里也是孩子们上学的必经之路,但是并没有什么吸引孩子的商品。一个工作日的下午,这是一天中顾客较少的时间,我在收银台的位置,盯着监控屏幕打发时间。

  画面一角,一个矮小的身影站在饮料的货架前打量着。过了一会,她抱起一瓶二锅头来到收银台结账。

  “你是哪家的孩子呀?”

  没有回答,看来不是家长叫来买东西的。

  “你多大了?”

  “十八岁。”

  睁着眼说瞎话呀,小孩子无论如何是没法装大人的。

  “小孩子就不要买酒了。”小女孩被轻易地打发走了,或者说是被大人看穿而仓皇逃走的。果然只是来碰运气的。还在上学的孩子怎么变成这样了,这里的环境,果然不大好呢。

  交班后,我已经错过了接孩子放学的时间。男男女女从写字楼中涌出,又聚在公交站,汇进下班高峰期巨大的车流,最后四散入城市另一头的出租房中。

  当然,他们中的一部分会享受繁华地带的夜生活直到深夜——便利店外不远的小巷子里,堆放着无数的空酒瓶,成为了放学孩子玩乐的地方。

  “这种形状的能堆得更高,这个,这个叫……。”

  “我的爸爸说这是……”几个小学生看了一会,没有认出来玻璃瓶上花哨的字体。

  “小心,别弄碎了。”

  “弄出来了,你看,玻璃珠有两个!”

  “给我看看!”

  “这个是青岛,五粮液……我又集齐了一套瓶盖。”

  就像大人无法理解这些小孩的乐趣,瓶里原来盛放的液体有什么魅力,大概小孩也理解不了。

  “你看,这里还有一点。”“能喝吗?”“我不知道。”

  “能吧。”“是这样吗?”“我爸说酒不会变质的。”“噢……”

  这群孩子摆明了就是想尝一尝啊,学什么不好学了喝酒。我正要走上前去,准备教育教育这群小学生,只见拿着酒瓶的男孩一仰头,已经灌下去一口。他的眼神立刻就变了,哇的一声全吐了出来,眯起眼一手扶墙。

  “是油!”男孩好不容易说出一句话。

  “是油啊。”“这里面怎么会有油!”“快洗洗。”“你还有水吗?”

  我幸灾乐祸地走开了,不合时宜地踏入大人的世界果然遭到报应了吧。

  晚上,孩子正在写作业,我打开手机,调出一个商品的页面给孩子他爸看。“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

  “这……这什么店,你看它的分类,卖的大部分都是那种四五十岁的人穿的衣服。”男人皱起眉头,注意力好像不在衣服的图片和价格上。

  “我看中的那件不是挺显年轻的吗?”

  “你最好别在这里买。不是有大数据吗,你在这种店里买了东西,大数据估计你的心理年龄就往高里算,以后它给你的广告都是给那个年龄的人看的。”

  “我就买一次,大数据就能这么灵敏?”

  “反正它给你评的年龄只会涨不会降,单位有一个同事现在就只能天天看老人手机的广告。”

  我犹豫了一会,把衣服从购物车里删掉了。真的不是我不想买啊。孩子他爸还没说那件衣服到底好不好看呢,我想开口问的时候,只听他说:“还是省省钱吧,看看给小孩下学期报什么辅导班。”

  便利店里,本科学历的店长举着报纸,我看不到他的脸,这也让我鼓起勇气,盯着收银台,问他一些工作无关的问题。

  “老板,为什么孩子都想快快成为大人,大人都不想长大呀?”

  “好好给人家结账。”报纸后传来了店长的声音。

  我看着显示屏上跳动的价格,好像明白了,大人小孩,也是这些数字中的一员,是提供给什么人的商品。

  便利店外不远的写字楼里,儿子经过笔试与外教的面试,和我一起紧张地坐在一间小屋中桌子的一边。

  另一边戴圆眼镜的英语老师端详了一会儿子的答卷,开口说:“您的儿子基础还不错,对学校里的内容掌握得比较好,我推荐从入门班开始上。”

  儿子坐得笔直,好像与我有同样的疑问。“入门班?”

  “您看,我们的教学计划不是针对学校课程的补习,而是有一定的提高。”

  “而且这个入门也是相对于后续课程的。”

  “其实一般在我们这里上英语课都是在孩子更小的时候,在学习语言的黄金期开始,您的孩子嘛……”

  对面的老师越说越严肃,我赶紧问:“他还能跟上吗?”

  “这个您不用担心,我们会跟踪每个孩子的进度。您要是担心孩子跟不上,就会去楼下的哪一家上补习班了吧。”对面的老师脸上露出了若隐若现的笑容。

  “跟着我们的课程,您的孩子如果一直在这里上课,升入初中的时候,高中的英语对他来说都没有问题。”

  “高中的英语?”我对高中英语是什么样的水平没有概念。

  “我们这里有一个学生从小学入学就开始上课,几年下来发音比她学校的老师还标准,单词量已经达到了四级的水平……外语学无止尽,从小开始就不能落后,不然往后学起来越来越难,外语都是他的一个绊脚石。而且在我们这里把语言能力提前训练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也对他在学校的自信心有好处……”

  儿子在一旁认真地听着,我想让一直一言不发的儿子说句话,便问:“你想学吗?”话音刚落,我忽然意识到,我没有早一些问这个问题。

  我找到了一个工资更高,但是早出晚归的工作,从今以后,孩子只能自己回家了。

  工作地点是便利店对面的写字楼,早上换上灰色宽松的制服,直到傍晚人去楼空的时间。虽然挣得更多了,孩子的课外班还是占去一个家大半的花销。

  他要学英语,学怎样一个人度过上学和放学路上的两个小时,学怎样省钱,学如何躲避各种危险和诱惑,总之他要早早做好准备,直到有一天,他可能比他的小伙伴更早生出“不想变老”的愿望。

  这是我在便利店上班的最后一天,换班的时候快到了,又有一个模样看上去还在上初中的孩子拿烈酒过来结账。

  他试探便利店的底线没有成功,然而那个小孩竟然当着我的面拧开了瓶盖。

  这下子卖不出去了。

  “交钱。”我板着脸说。

  发票被我塞到小孩手里,我趁机一把夺过酒瓶,将里面的液体倒干净,最后一口,我倒进了自己的嘴里,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便利店。喉咙中烧灼般地疼痛让我差点流下眼泪。

  身后,想要买酒的初中小孩已经被地上酒精的气味吓跑了。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

◎陈 芮

  生于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是他最不愿意的。听别人说,他早些年闯关东,挣下过万贯家产,家里也曾有过住大院子,雇老妈子、厨子的生活。可后来日本人的侵略搞的局势动荡,老爷爷的最后一趟关东之行差点把他埋在关东。他日夜兼程躲避日本人的炮火与盘问,还有强盗的洗劫。

  老爷爷从关东死里逃生后就生病了,不久就不能下床了,这一躺就是十五年。老爷爷瘫痪了之后,性子大变,以前那个威严、有魄力的老爷爷突然变成了一个不谙世事、畏畏缩缩的无用之人。他什么世事都不管,吃了睡,睡了吃,仿佛外面的战火烧在他的地球之外,一家人的窘困发生在大院子之外。他太脆弱了,所以不敢面对现实,他在逃避着本该属于他的责任。他知道家道破落,他无法维持原先的富足。人一旦没有了原先的骄傲,该是件多么痛苦、难过的事呀。

  也就是爷爷十三岁那年,村里发生了一件让爷爷永生难忘的事。那似乎是一个看似平静的中午,日本人撤退之后,村西头就成了国民党保卫队的驻地,其实就是一群土匪样的国民党兵,只要谁家里有共产党员,就实行“三光政策”了,他看到旁边站个镇里那个一口黄牙的国民党干部正和那个身子永远都是躬着的狗腿子嘀咕着什么。爷爷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望着锁子爷想叫一声,但是还是忍住了,一个人闷闷地回了家。

  趁着老奶奶出来倒水,爷爷小声对老奶奶说:“娘,锁子爷和锁子奶被保卫队的人抓了。”

  老奶奶的身子一震,声儿也变了:“啥时候?”

  “我刚刚在村子西头看见的,他们被绑在柱子上,就像这样。”他将双手背过去学给老奶奶看,他的口气里有点炫耀,因为他知道了娘不知道的重大的事。

一时,大街上孩子的哭声,狗腿子的呵斥声,狗的狂吠声竟一下子布成了一张密密的网,将小小的村子笼罩着。爷爷冲出门去,正看到那个可恶的保安队队长领着一帮人朝他家而来,因为锁子爷家就在爷爷家隔壁,所以也是搜查重点。爷爷跑回家冲着屋子喊道:“娘,他们来咱家了。”话音刚落,保长已经站在了院门口。老奶奶早已把家从原先的大院搬到了如今只有四间土坯房的小院,所以一帮人冲进来竟把一个小院堵得满满当当。

  一伙人挤进老奶奶的那个屋时,老奶奶正端坐在一张八仙桌旁。炕上摆着四个枕头,墙上、窗户上贴满了老奶奶的剪纸,生动喜气。炕前的一张仙桌是桃木的,但已经斑斑驳驳,油漆早已脱落,被岁月无情的刻上了年轮,失去了原来的光泽。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那个泛着黑色光泽的八仙桌,是如何骄傲的站在那群人的眼前。

  老奶奶那个时候三十四岁,她十九岁嫁了大她二十岁的老爷爷。老奶奶的脸光鲜得很,白皙的皮肤,细长的眉毛,薄薄的两片嘴唇,浓黑的头发脑后缩了个大包,三寸金莲挪动着小碎步,但惹人怜。

  就在那样一个充斥着恐怖气氛的中午,一帮“恶魔”闯进了老奶奶的房间,围住了坐在八仙桌旁的老奶奶。老奶奶抬起头,放下了手中的剪刀笑了:“保长,您怎么来了?”老奶奶伸手抓住了保长的手,那双肥胖得像猪蹄的手,并给他让了座。

保长的两只小眼睛挤成了一条缝,肥胖的脸成了一块肉疙瘩,他接过老奶奶递来的水,“锁子家的大儿子,妈的竟然是个共党,听说这兔崽子回来了,我们来搜搜。”他一边喝茶一边说。

  老奶奶边倒茶边说:“真有这事?这还了得,这不是不要命了吗?看您热的,满脸的汗。”老奶奶从夹衫里掏出手绢自然地擦拭着保长脸上的汗。我想一定自然到那个平时凶神恶煞的保长竟忘了此次前来的目的。

  保长说笑着:“我自己来,自己来。”喝了碗茶就带着手下的人走了,竟然放过了那个黑色大衣柜——那个家里唯一一个有点容积的器物。后来那个地下党逃了出去,逃到了很远的地方。

  就这样,过了几日,保长又带人来搜查了。

  保长恶狠狠地问话:“你大儿子不在家在哪儿呢?说呀?”

  “不知道。”锁子爷闷声闷气地说。

  保长朝手下挥了挥手,这帮家伙竟在院里挖了一个大坑,一个“狗腿子”拿着一根拳头粗的棍子走到坑前,一下子把锁子奶打进了坑里,锁子奶哭喊着在坑里打滚,锁子爷闭着眼,一动也不动。小顺吓得大哭起来,一下子爬起来想冲过去,狗腿子拿棍子追他,他围着坑一圈一圈的转,就像玩捉迷藏。

  保长掏出了枪对准了小顺——“啊!”整个世界仿佛被镇住了,小顺那跳跃的身体突然像失去了重心,栽进了坑里。

  “小顺呀……”锁子奶凄惨的叫声像一记耳光在每个人的耳朵里轰鸣。

  锁子爷没有说话,一头也栽进了坑里。锁子爷流泪了,那是条硬汉子,我们一直都相信。

  保队的人开始往坑里填土,厚厚的黄土扬在空中,瞬间就刮起了那么一阵土风。不知是谁的铁锹近了谁的身,一种淡淡的血腥味就这样散开了。

  就这样,一天过去了,夕阳血色的余晖映照着整个村庄,并渐渐地消失。

当太阳的光辉暖洋洋的洒在大地上,都洒成了金黄色,仿佛昨天那场活生生的埋葬并没有发生,就像一场梦一样。大地朴实地,朴实地活生生的将人也收了去。也许,过了许多年以后,那块场地已建成了一座座高大的楼房,进行着另一种形式的埋葬。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织毛衣的往事

◎阮爱华

  冬末初春,换季之际。一个周末的午后,我清理衣柜,又翻出了那件毛衣。

  这是一件紫红色的羊毛开衫。麻花辫中间织有镂空的花。门襟缝有拉链。记得当年穿上它,既时尚又帅气,赚了不少的回头率。尽管已多年未穿,但也没舍得送人,一直珍藏着。因为我们这代中国女性,大多都有毛衣情节。我们经历了手织毛衣的兴起和衰败。毛衣里面,有我们太多的有关前半生的生活记忆。

  印象中穿的第一件毛衣,是母亲拆了自己的一件旧毛衣,给我织的。当时的毛衣还是稀罕物。妈妈的毛衣,还是做生意的外公,从外地给母亲带回来的。那件毛衣,伴随着她从少女变为母亲。当年穿一件毛衣,比现在穿一件世界名牌还要风光。尽管只是用旧毛线织的一件普普通通的毛衣,但也极大地满足我当时那颗小小的虚荣心。

  到了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了,产品也空前的丰富。大街小巷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毛线店。有全毛的,有腈纶的,有混纺的,五颜六色,粗细不一。每到节假日,每个毛线店里都挤满了前来为自己、为家人挑选毛线织衣服的年龄不一的女人。选好了线,再选花样。有麻花针,有石榴籽针,还有阿尔巴尼亚针和螺纹针等等。当年不管已婚还是未婚的女性,下班之后,要么一人在家,飞针织衣;要么拿着针线笼,四处切磋技艺,研究毛衣的花型和款式。

  当时评价一个女人是否能干,常常是看她织的毛衣款式够不够新颖,色彩搭配够不够协调。母亲本来就心灵手巧,遇到了毛线,简直就是英雄找到了用武之地。印象中,一年四季,除过做家务,她坐着的时候,手里永远不会停,忙着给我们一家六口人织里里外外穿的毛衣。母亲织出的毛衣,穿出去没人不说好,既好看又合体的。那时,非常崇拜母亲能把一团团的毛线变成一件件漂亮的衣服。放学后,趁母亲做饭,偷偷拿起来学着戳几针,却总是招来母亲的责怪。织漏针了,害她要拆好几圈。

  真正自己动手织毛衣是在大一。那年,正好遇上了学生运动,学校不上课。我素来对政治不感兴趣,又无事可做。于是在一位巧手舍友的鼓动下,置办了毛线和织衣工具,躲在宿舍,当起了逍遥派。先从围巾手套开始,到也能织出像模像样的衣服和裤子。毕业后,分配到离城20里外的农村。离家远,下班回不了家。闲暇无事,就常用织毛衣来打发时间。同事中有一外地小伙,总是穿着一件袖子破了个大洞的毛衣。一次闲聊,大伙就起哄说让我帮他织件新毛衣。一向古道热肠的我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于是,同事买来毛线,我也就煞有介事地开工了。织毛衣,需要不时的找他比划尺寸。一来二去的,大伙又起哄了,说我俩好上了。吓得我再也不敢去比划了,只能思摸着织完了那件毛衣,穿上到也挺合身。后来才知道,当时织毛衣是男女青年相好的开端。一根线,牵牵扯扯,预示着两个人一生都要牵绊在一起。现在想想还有点后怕,因为一件毛衣,当年差点就要以身相许了。

  后来,成家了,有了孩子,没有那么多的空闲时间,一家三口的毛衣毛裤,都由母亲代劳。每到夏末初秋,母亲就大包小包的给我们送来过冬要穿的衣物。后来儿子慢慢大了,我也有了一些空余的时间。每天晚上,等儿子睡着,我也会拿出毛线筐,就着月光,边织毛衣,边想一些和手中的毛线一样的纠纠结结的心事。等织完一团线,我的心竟也舒展敞亮。就像手中的毛衣一样,针脚光滑平整,花型赏心悦目。

  手中的这件毛衣,也不知是花费了多少个夜晚织成的,也不知织进去了多少心事和秘密。只知道,它陪我度过了一段孤独寂寞的日子。是它让我浮躁不知所措的心慢慢平静下来,重新思考我的生活,我的人生。

  如今,机织毛衣已经代替了手织毛衣。再也没有人穿手工织的毛衣了。机织毛衣工艺精细,花型款式丰富多样,穿上比手工毛衣美观多了。这件毛衣也已多年不穿了,但我还是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不仅是一个时代的见证,更是我曾经经历过的一段生活的记忆。

(作者系商洛中学外语教师)  


心上有光

◎吴鸿森

  都市的夜晚灯火辉煌,黑暗被分割成了碎片,人们沉浸在夜生活中,恣意寻欢。夜晚,早已没有了宁静。或许只有这个地方才能重拾静谧,短暂地脱离尘世喧嚣,寻找心灵的宁静。这便是书店——心上有光。它像沙漠中的一片绿洲,滋润着一小块土地,使人重新看到生的希望。它孤独地站在黑暗里,望着周身的繁华夜景,守着心灵的一寸净土。 心上有光,是它的名字也是它的理想:让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阳光,让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爱和温暖 。

  或许人们只知道都市的繁华,但却未曾认真地去感受,那黑暗角落里的悲伤,失意。清冷的街道,一个醉酒的男子磕磕跘跘,倒在了地上。那一副沉浸在酒精的身体里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往事,或许往事太过悲伤,所以才想以醉酒的方式来麻痹自己吧,这样才能一时忘掉伤痛。许久,他缓缓地站起来,神智模糊,一歪一斜地往前走……

  已经是凌晨一点多,小林的工作也接近了尾声,准备回楼上睡觉,毕竟女孩子总是熬夜是会变丑的!这个书店分三层,底层是供顾客阅读的地方,中间那一层是客厅和厨房,最上面的一层是房间。平时店主明一般会在客厅喝茶看报,不过偶尔也会下楼看一看,有时候店主也会在一楼看店。因为这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书店,工作量是比较大的,所以除了自己,明还雇佣了另外两个人来看店。

  小林终于整理好了最后的一叠书册,欠了欠身。“终于可以睡觉啦。”小林想起了躺在床上的感觉。柔软的被子把一天的疲惫都卸掉后的轻松。这时,书店外面似乎有什么动静。透过玻璃门,小林看到了一个人倒在书店门口,“应该是陌生的流浪者吧。”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夜深的时候,来书店的大多是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些流浪者忍饥受冻,在街头露宿,受尽世态炎凉,处境凄凉。都市的繁华总是不可能眷顾到所有人,那远方的璀璨烟火,对他们来说就像是遥不可及的神话。所以遇到流浪者或者有需要的人,书店都会让他们免费进来阅读,并提供吃的。毕竟他们现实已经一无所有了,但他的精神可不能与现实一样,让他们有机会去阅读,去感受书籍的力量。小林走进那个人:“喂,醒醒,先生,先生,醒醒啊。”看他的衣着,绝不是什么流浪者,为什么会倒在这……正当小林不知道如何安置这个醉酒男子的时候,明已下楼。

  “小林,怎么了?还不去睡觉吗?”明轻声说。“啊,明哥,快来看看,这儿有个醉酒的先生,要怎么办?”小林歪了歪头。

  “让我来吧。先把他扶进来再说,外面挺冷的。”明把陌生男子安置在了沙发上,那是专门给读者休息的。“小林,辛苦你了,快去睡觉吧。”

  “哦,那明哥,这里就交给你了。”

  “嘶……头怎么这么沉……我这是在哪……”男子缓缓起身,看了一眼四周,虽然陌生却甚是温馨的环境。“啊,你醒了,来喝口水吧。”明倒了杯水走到了他面前,“先生如何称呼?”“我姓王。哦,谢谢”男子接过水杯,用低沉的声音说。男子面容沧桑,那是经历了世事变迁的孤泊之感。“王先生你好,是这样的,我的工作人员发现你倒在门口,所以我们就把你扶进来了。你……还好吧?”明觉得他一定是经历了什么不幸的事。“还好……现在几点了?”男子望了望外面灰蒙的天空。“凌晨四点……你只睡了两个多小时,要不要再睡会?”男子摇了摇头,他发现书店里有两三流浪者,几个环卫工人,他们之中有的在睡觉,有的在吃东西,也有几个在看书的。“你这书店……”男子有些疑惑。“啊,我这书店对流浪者和环卫工人这些人是免费开放的。毕竟他们生活不易。”明解释道。“恩…挺好的……”男子略微沉思了一下,“王先生,我冒昧的问一下,你是不是发生了难过的事……我见你……”明试探地问,他并不是想偷窥别人的隐私,只是觉得眼前的男子或许需要一个倾听者。他善于发现别人内心的情感,并尽可能地去帮助。

  “这……”男子顿了顿,低下目光,“好吧,的确是发生一些不幸的事……”“我想你需要一个倾听者,如果可以的话,请跟我说说吧。”男子看着明,明真挚的眼神中让他觉得,或许这是个合适的聆听者。

  “一年前,我的父亲去世了,可就在前几天,我的妻子也离我而去……”男子悲伤地说,“在别人看来生老病死是正常的事,当我们听到某个不相干的人去世的时候,我们会表现得很自然,最多也是表示惋惜之情。但如果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是无法知道那种亲人离去的悲伤有多悲,深刻体会自己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地离去,最后只剩下自己的那种孤独和恐惧。”明静静地感受着男子流露出来的哀伤。对于一个中年男人来说,妻子的离去无异于失去左膀右臂,好像一艘孤独的小船,独自面对生活的惊涛骇浪。“是的,我无法完全理解,但我会尽可能去体会……”明抬起头,对着男子说:“你是个重情的人……”男人笑了笑,很奇怪,眼前的男子,也不过三十几岁,比自己还小,不过给人的感觉很舒服,在聊天过程也没有出现因为陌生而产生的距离感。相反,与他聊天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好像故友重逢。男子来了兴趣,“是的。她是一个善良温柔的人,在我事业低谷的时候,她一直给予我信心和勇气。她是那样的懂事,我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工作回家后迎来她的笑颜。那一瞬间,我觉得所有的汗水都值得。她默默地帮我照顾这个家,尽着妻子的责任。可是我却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我以为我还有时间去弥补,直到最后……”男子陷入了静默,他在回忆,回忆起有关妻子的所有经历,从相识,相知到相爱,他曾以为彼此走过了一段很长的距离,现在他才明白,那段距离是那么短,短得来不及彼此共度余生。“我想她是幸福的,因为你是如此的爱她。我想她在天堂一定是微笑的。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最好的彼此,步入婚姻的殿堂,然后与你相夫教子,这便是莫大的幸福了吧。即使是不能长相厮守……”明望着眼前神色哀伤的人,两个陌生的人,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窗外天微微有了一丝亮光,清冷的灯光照在落寞的街上,是情感使人与人放弃了相互提防,在这个人心浮躁的都市里闪烁着人性的光芒。“或许是我奢求得太多了吧,遇见她是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我也知道我不能沉沦在悲伤之中,但有时候我们应该短暂的沉沦一次,为了某个人。我不知道失去她的伤痛会持续多久,我只是忘不了她。”男子站了起来,“我想你内心也一定深爱着某个人吧。”明也站起身来,走到窗外,“是的,开一家书店曾是她的愿望之一,所以我开了这家书店并在此等她。”“哈哈,都是痴情的人”,男子望了望四周说:“这书店很好……很高兴与你聊天,我走了,但我会再来的。”男子挥了挥手,走出了书店。

  明望着男人渐行渐远的背影,东方的天空已经有了亮光,隐现着几颗晨星,新一天的曙光就要到来。瑜,我开始明白了你那时候的想法,开一家书店,结识不同的人,聆听不同的故事,从故事中体会不同的情感,发现人性中的闪光。为别人的幸福开心,为别人的不幸难过,因为这些美好,我们才能得以在残酷的现实中前行。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现代诗六首

◎张军锋

位 置

背不动了 剑

就让它,高悬头顶

看一眼,足以惊出一身冷汗

让我,时时窥索

暗影背后的点点亮光

煤矸石

挖我出山,又始乱终弃

我从没想过,一出世

要冒充煤炭,给你们光明温暖

沧海桑田亿万年,没有谁

能改变我坚硬本色

孤独,深居地层最深

我坚持做石头,只为涅槃

轨 迹

我深深地爱一棵树

从出生,到接近离别的秋天

根蔓延伸过的泥土,都是她的领地

魂灵高高飘扬在空中

我不能觊觎,她躯干的伟岸

正如从初春走进暮冬

一棵树,把命运牢牢抓在手心

挚 爱

为什么深感幸福

一个名字,扛上肩膀就是一生

你为什么,坐在有风的高处

时而欢畅大笑,时而委身沧海

浪花朵朵带不走的,都是我

我要来,踏着你深浅脚印

在城市喧嚣的杂音中,在你身边

在我四周冷冷的人群里

解读秋天

他准备读一本书了

让翻开的白纸们,跟着微凉的风

诠释秋天

每一年写过的黑字,十面埋伏

阵营凌乱。他不记得了

距离最近一次生气是因为什么

让蘸着盐水的面包陪他

让,越来越冷的季风陪着他

挚 友

当我们决定做朋友

你所有的刻意回避与隐瞒

我毫不在意,也没有去打听你——

比如年龄,比如经历

比如,你曾经鲁莽冲动的罪恶

我明白,并且相信你

欲言又止的善良,是舍不得

终有一天,我离你而去

  作者简介:张军锋,笔名峻峰无限。陕西省青年文学协会,商洛市作家协会,商洛诗歌学会会员。作品刊发《小说月报》《延河》《陕西日报》《陕西诗歌》《安康文学》《安康日报》《商洛文化》《商洛日报》等报刊网络新媒体,部分作品选录各种选本。


熊英琴的诗

◎熊英琴

商院飞絮濛濛

文章花语里

你的清愁似水流云

明朝花谢秋风碧

望君山迢迢

落木清矍奇

著一曲清溪随你

此去经年

共尝风轻滋味

九 月

这故事是早已早已开始了

在未有目光以前就先有了梦

先有了欢喜

先有了装帧那梦与欢喜的九月。

而你眼中的九月何以比别人的独蓝?

总是这样寒涔涔的夜

这样风嘶嘶雨嘶嘶地——

含羞草的额头垂得更低了

“怎样芬芳馥郁的相遇呀

你自无名的方向来

饮我以无名的颤栗……”

我便拼着把一生都支付给九月了

九月老时,我也消隐在它的星里云里。

一首歌响起

字句的脚步徐徐

凝黄向阳花、人头攒动

她有十八般武艺

窗外的冬青恢宏翼匆隆

青春奏鸣的荷尔蒙之曲

懂而不得

生命的空明峥嵘

纷纷地

左右不过如是:舍我其谁

湫 兮

秋入山林,斜阳送暖

浮生半日野腾粗

黄蝶黄叶流转

小径歌宜

云去月来忽已晚

夜露寒梢,霜木消黯

长袖凌风灯火燃

苍茫河汉

多情自萦绊

燕子飞过落花庭院

千 秋

——致金庸先生

黄叶翩然与飞的九月

君身离去

任情却情秋正浓

江湖意何穷

烟外青青,秋山伤远意

遥是先生雕竹菊

两两玉葱茏

香动侪生

松上清风,梨云雪潸潸

跌宕恩仇皆侠义

死生雍容

英雄永垂鸿

匆匆隳一端

琐屑点点

谁的情事落地又燎原

爱情是棵树

曾碧得郁郁纤纤

秋日晚晚,秋月高悬

惹得西窗竹烟

迤逦岭上旧晴岚

回顾阶下春草蛮生

我似芦花孤孑

今夜秦岭南麓雪

白鸟白飞机白火车的白翅膀

——长——兮

一路直下

奔向谁的二零二零

你虔净无殇的爱

偌冬日炭

无妨我随即随离地暖

汉水浑浑,凤山的骨头

轰轰然。流走她

多少梦圆

道是幸会,你好,晚安

虫百足

叶无依。冬日风疾

惊醒了饥寒交困的孩提

探身窗外车马水流

一往无前

年之又年,洛河弯弯

黄土地封尘它前世几何

枯萎的脚丫呀

百无一堪

梦想在河岸轻燃

今夜,我只愿乘雪花离去

  作者简介:熊英琴,1987年生,女,汉族,陕西商洛人,商洛学院人文学院讲师,作品见于《中国研究生》《现代物流报》《参花》。


祭无处(组诗二首)

◎李晋阳

(一)白马村

三月不来,白马村里白马不在

赶路人歇息在村口酒旗下

冻死,或可逃脱被柴火上刑

刑法九九八十一条,条条写着

家破人亡

他只得坐在那里,听——

谁在喊山,谁在茫茫的雪野里哭泣

谁在以血化冰,试图祭奠天上的一颗星星

这是百年来第一次

昼,夜,雪,神同在一个平面

他站了起来,手舞足蹈

“今夜,让白马村沉睡

让尘归于雪,让血归于泥

让骨灰归于母亲怀抱

第二天,他的尸骨被白马驮走

酒旗上的雪化了,倒插在日光里

大赦天下,四个大字

渐渐裸露

(二)萍水河

姑娘,我们只萍水相逢

不必为我再采荷叶再剥莲蓬

三月已过,鱼水断不可挽留

泊在深深的心事里

我的行囊沉重如山,想起初见时

你蹙眉,挑灯

轻声问我,情字有几笔

今夜涉水过河,淌过飘萍

还未到对岸

就将裤腿和衣袖打湿,我举起手

却再没有

唤你更衣的理由

你是萍水河的女儿,倒影清瘦如我

冬夜赶路时忽逢的水中之月

俯下身来,又摇曳如我

在乌篷船里夜夜遐想的银川一梦

我看水光的潋滟里带着懒

看你衣袖轻盈时却忘了尘

在对岸,我听更声如听哭丧歌

我看烛火如看坟前杜鹃花

萍水河依旧流淌——

我终将在惘然中

听到你唤我的生息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一只知了的夏天

◎朴 希

躲过黎明那杀意的触碰

躲过日出前最后一缕黑暗

躲过猎人疯狂的网

躲不过带露之晨光

厚重的黄土

几乎要掩埋所有希望

却挣扎着探出头来

迎向人间第一缕曙光

晨起尚未苏醒的榆树

好梦一片清明

有东西颤巍地爬到它身上

枝杈角落里默默歌唱

白驹过隙,如此而已

翅膀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然而它带着全部生命

完成此生唯一的信念

十七载换来的生命聆听

曲终而命竭

生命与时间擦肩而过

有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走了,走了

忽然安静许多

风呢,风呢

吹散生命全部的执着

如果夏天走了

夏天就安静了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麦田之上

◎张俊豪

风吹过麦田

掀起阵阵浪花

我在麦田中漫步

感受到自然的芳香

我总是梦到

在夜里

小小的我睡在露天的院子里

睁眼就可以看见皎月与繁星

在夏日

和煦的柔风佛过

麦浪轻轻地涌动

姥姥家门口的田地

耳边传来割麦机轰隆的声音

那一刻,金色小麦低下头

麦浪起伏如海洋中的波浪一般

月光下小麦的影子

前后拉得很长

我们也是那细细长长的影子

时而倾斜却又挺拔

风吹过麦浪倒了一片芦花

春种夏收,夏种秋收

这样的日子,踏实又安谧

安谧且幸福

满天绯红的晚霞下

那些弯曲的身影忙碌着

这样的日子,好久之前就已经开始

还有下一波,接着一波,一波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父亲、乡村之王

◎高 鹏

在乡村

父亲沉静地生活

扛起猎枪背上钓竿

在山水间打猎垂钓

父亲你的枪声响亮年轻

你的身影深刻而分明

松树的年轮里

猎犬的欢呼此起彼伏

溪边岩壁的记忆中

鱼的身影和浪花的笑声在飞溅

炊烟之下走来母亲

她的微笑如秋天的菊花

一直开到父亲的额前和心坎

从山道到溪边父亲

你一次次走回暮色中的家门

一次一次走进母亲营造的晚宴

父亲在铺满落叶的古道上

牵护住母亲爱情的心跳

丰收啦父亲在他的田园里

满脸阳光吹亮收割的镰

母亲素面朝天泪如泉涌

在她心中站着一位乡村的王

在乡村父亲沉静地生活

父亲乡村的王

冬夜中的父亲面对炭火

红酒黄豆和母亲梅花般的笑

瓷杯在你的掌握之中温暖如春

父亲你已握住一生的幸福

天亮时从你的庭院开始

雪像你最熟悉的粮食纯洁而宁静

铺遍了整座乡村整个王国

轻轻打开木窗打开早晨

父亲把自已想象成一把镰刀

收割冬天收割这漫山遍野的童话

正月的父亲把灯笼高挂

父亲在这些日子里

常听到别人听不懂的声音

父亲静坐山中遥想农事

感受谷穗的胎动和牛羊的第一句话语

在乡村父亲沉静的生活

父亲乡村的王

燕子在木梁上筑巢

竹笋在篮子里拨节

窗外的牵牛花真切地

牵来了忠诚朴实的牛

那深深的蹄印里回荡着

一声比一声响亮的春雷

三月的父亲春天里的王

又开始清理和打扫自己的家园

在乡村父亲沉静地生活

父亲乡村的王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日 出

◎姚棉裕

(一)

离得很远

却仿佛就在掌心

不想占有你的全部

你升吧

升过这巍峨的山头

升向晴朗的天空

(二)

山林晴好,桃花丰腴

阳光顺势流下

覆盖所有草木,翅膀,屋顶

以及昨夜夜半的雪

我就站着,安静地

像初春的柳条

去触遇每一层的光与热

(三)

此刻

以日出的方式宣告

所有孩子将在阳光下成长

这样的早晨很好

风很轻,锦一般的云

太阳漫过山的边缘线

青草选择在此刻发芽

寂静也衰老了

孩子们从梦呓中醒来

空无一人的街道上

顿时的热闹

(四)

日出,是一种生长的暗示

凌晨六点 正好花开

露珠里的日光挪步一寸

泥土温润,种子生根发芽

更为欢喜的一幕是

父亲多年的庄稼

有了新的生机和盼头

有些温暖就这样

轻而易举地打湿我的眼眶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望 乡

◎韩韵心

当渡船解缆

风笛催客

荒凉的渡头

看故乡渐渐的离岸

水阔、天长

对我挥手。

分分、秒秒

答答、滴滴

半昧不明的思念

都留在红烛惺忪的梦里。

破老的白帆

在风里左右打绕

像一只寂寞的鸥鸟

只有默默的厮守。

春分、夏至

谷雨、清明

坟头不平的垒块

望瘦了容光如许。

茫茫的乡愁里

一个岛,算不算我的家?

一眨眼,可否还是少年?

一辈子,是不是代表永远?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红玫瑰

◎李晨源

瓣子灭了

红烛光从灯台上流下来

绣花的指头燃起瓣子的颜色

香炉烟萦

熏的紫檀的茶色悠悠

瓣子灭了

瓣子还没落

一朝古琵琶调起《霓裳》

案架承不住落了瓣子色的羽衣清染

雕一尊瓣子一般色的檀石

吻着绣花的血印子

小炉窈窈也

瓣子落在香炉里烟烟袅袅转成琵琶的音姿

它染色那块纺好的料子

这样

会不会是它最开始的模样了

瓣子灭了

瓣子还是落了

蒂托也宣告解散

转头就倒在深凝的土胚里

在埋着落血的紫檀的地方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自然画笔

◎乔梦景

夜空用它的黑

成就了星月的五光十色

天空用它的蓝

涂抹了海的澄澈

没有一种色彩生来耀眼

白的炫目是由于黑的衬托

而美丽的风景

是三基色的无数种混合

连绵的喜马拉雅山

在以白雪增色自己的冷峻巍峨

蜿蜒的亚马孙河

亦用绿森装点自己的神秘魅惑

白色的红色的沙滩

或许你都不曾想过

灰褐色的小小岩洞下

藏着喀斯特的地下暗河

自然画笔啊

你总是无声勾勒着奇特

似水晶剔透的琥珀

将我的魂灵永恒包裹

(作者系商洛学院学生)  


话 语

◎邰科祥

  “小说就是说话”,这是贾平凹给小说的定义,由此可见,话语多么重要。小说中的话语分“说什么”,“怎么说”两个要点,本文重点谈《山本》中的“怎么说”。

  贾平凹最讨厌西方的长句子,在他的小说中,往往尽可能把句子缩短,不管是叙述语还是对话。他说:

  自新时期文学以来,大量的外国现代文学进来,又使我们开阔了眼界。虽然中西文化背景不同,语感不同,有些不能硬模仿,如整段没标点的,如特别长的句子节奏和过分短促的节奏。

  事实也正是这样,他小说的语句大多都是十字左右,超过二十字的句子非常少见。我们随手摘录《山本》中一段文字就不难体会这个特征:

  正遗憾着,听见院子里喊:王路安!王路安!以为王路安就在院子里,进了院才要问知道不知道井宗秀的伤情,却见一个老婆子把一个小布人挂在桃树上,一边说着王路安一边拿针往小布人上扎。陆菊人就生气了,说:你这阿婆,王路安在北门外正和保安队打仗哩,你倒在这儿诅咒他?老婆子说:我就诅咒他!他爹在的时候盖房多占了我家一砖宽地界,他爹造孽死了,他又把厕所修在我家房后,让我家后窗常年不能开。我知道打仗了,让枪子打死他,王路安!

  短句不只是民族特色,更主要是比欧式长句容易把握主语,不止被过多繁复的修饰从句引偏以至造成理解的歧义。另一点,可能更重要,短句子动作性强,加快了阅读节奏,能保证叙述传递更多的信息。贾平凹曾经例举巴金有一篇散文《坚强战士》:

  写一个战士负伤后爬回自己阵地的故事。爬了七天七夜。全部是短句子,全部用句号。这样写着:“他抬起头来,天边有了星星。他抬了一下右手。他又蹬了一下左腿。他向前爬了一下。”(大致如此)这样的短句和句号,表达了他当时负伤的严重和爬动的艰难。

  这其中的原理是动词的连用,关于这一点,贾平凹论述语言的文章中曾经专门强调过这一点:

  语言要让人记住,要让人眼前一亮,是因为你说得特别准确,一下子说到人与事的骨头上,或者你有什么比喻,用最平常的话说出了一个道理。但在叙述语言中,你得用最短的话把事情说清。炼字,这是古人的讲究。著名的如“春风又绿江南岸”、“僧敲月下门”。炼字的目的是增加动感,有现场感,所以都在动词上炼。如杜甫“牵衣顿足拦道哭”七字中四个动词,平时说文字的硬度、张力,指的就是会用动词。

  

  叙白杂糅指的是贾平凹把叙述语言与人物语言交织在一起排列,而不是把人物对话单独分行。说起来,这好像完全是形式上的问题,不过仔细想来,似非如此简单。首先,删掉人物对话的引号,减少了读者在叙述语与对话之间转换阅读的繁琐,也不会打断作者写作的思路;其次,可以把人物的心理语言并列写出,不至于与人物的说话相混。

  遵照汉语语法,人物姓名的冒号后边一定是引号,可是心里话不是别人说出来的,不需要引,所以,凡言语一概剔除引号,反倒简洁明确。话语没有乱,心语与口语也得到区分。

  这种在人物对话中取消引号的行为,在贾平凹自己好像是从《老生》开始的。但在中国当代小说中,似乎苏童运用的最早,王彬称此现象为“叙述话语与转述话语的合流”,其实与我们的叙白杂糅意思相同。

  叙述语与转述语的大量合流,同时也为小说家提供了充分表现其审美原则的可能,小说家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思维模式与话语习惯进行创作,不再局限于背景说明、人物对话(包括内心活动,在戏剧中,内心活动采取打背供的形式)一定要划分清楚的旧有模式,以更加贴近现实的叙事原则,高度享受精神愉悦与创作自由。而广大读者所以接受的原因则在于避免了阅读——在叙述语与转述语之间转来转去的烦琐。

  《山本》中的小人物太多了,据我不完全统计,有三百多人,我指的还是有名有姓的,那么对这些小人物一笔带过再也不提的情形就显得非常正常。但是,我凭自己多年的阅读经验坚信,白起这个人物,贾平凹绝对是不会随便丢弃的,一方面,他必须给读者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其他人都参加预备团,而白起就不愿参加?另一方面,这个人有可延伸的空间,换句话说,他还有戏份。果然,为了把陈来祥被预备团开除的委屈描写得更加生动,作者再一次安排白起出场。因为,白起正是因为不在预备团而被镇上人瞧不起。不同之处在于,陈来祥认为自己与白起不属一类,他不但瞧不起白起,他还害怕别人看到他跟白起在一起而影响自己的声誉,所以,他起初不愿搭理白起,白起也知道镇上人对他的态度,他很委屈,就为了这个未随大流地选择,大家就孤立他,也太没有道理,谁也没权利强迫一个人干他不愿意干的事啊!但不管别人有理无理,事实的确是没人搭理他,而且如果有人搭理他可能连带着自己也被冷落,所以,陈来祥不愿也不敢和他说话。

  但是,白起有意卖弄他在花草方面的知识,并且有意暴露了一个常识的错误,就逗引了陈来祥的兴趣,果然,当陈来祥想笑话他时,就正好陷入了白起所设的套子,他就是激发着陈来祥主动和自己说话,他太寂寞了。这一来二去,两人的物理和心理距离开始慢慢接近,陈来祥是由于白起的博学,白起是因为自己有了听众,各取所需。可是,当街上有人走过时,陈来祥马上恢复到原状,他不能与白起同流合污,直到陈来祥离开预备团之事被当众揭开,白起感到他可以与陈来祥平起平坐时,陈来祥还是在道义上认为自己高白起一截,因为他是犯了错受惩罚的,而白起是自找其辱的。

  由此可见,贾平凹借助人物对话强化人物性格,表现人物心理曲折的技术已经渐入化境,而且这段对话与叙述的交织使情节一波三折,充满趣味。更有一点,这段描写同时还照应了麻县长搜寻奇花异卉,研究秦岭花草的爱好,以及整个小说要为秦岭植物作志的原发动机。因此,说一举两得还少了,一石三鸟才贴切。

  

  我觉得贾平凹的小说中的叙白杂糅或者称:“叙述语与转述语合流现象”充分展示了这种形式改变的内在机理,也就说,这是一种必须而不是如王彬先生说的那样简单:所谓让作者更贴近现实,让读者阅读方便。它的一个主要作用就是本文后面专门要提到的语境,对话描写不能那样干净,去土洗泥,像超市中买的净菜,读者也希望读到连根带土的“原菜”。换句话说,读者既要看到人物对话的内容,还要看到对话的背景。

  而且,从下文的例证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些对话是不能拆分或者用传统的对话格式单列,因为那样不但不会简明反倒会引发混乱。

  井宗秀叫了声:哎。杨钟,杨钟,我问个话的。就跑过去。陆菊人站住了,眼睛看着剃头店,低声说:你咋又到这儿了,剃头呀?井宗秀说:我还要给你说件事的。挪身背向着剃头店,让郑老汉和剃头匠看不到陆菊人。陆菊人说,既然当着人说话,你不要挡我,这又不是做贼哩。偏偏往左站了一步,大声说:你杨伯还好,只是这几天咳嗽,没事的。井宗秀从怀里掏出铜镜,极快的塞进了陆菊人的旧衣里,也大声说:好些日子也没见杨钟了,还练他的轻功?陆菊人说:这是啥?井宗秀说:给你的。陆菊人撩起旧衣看了一眼,说:我一个妇道人家要这干啥?这时墙拐角闪过一个妇人牵着一个孩子,孩子抱着一卷花布。

  这一段中,不但穿插了与第三者的对话,更主要的是两个主人公的对话还分低声说和大声说两种情况,如果按传统的分行排列就会出现三段不同的对话,即陆菊人与妇人的对话,井宗秀与陆菊人偷偷的对话(低声说)以及两人公开的对话(大声说),而且,当三种对话分开排列,就必然出现先后顺序,我们自然会把井陆两人的“大声说”话排在最前,“低声说”排在其次,“与妇人说”则在最后,如此就完全改变了当时说话的场景,因为这三种说话实际上是共时进行的,所以只能这样混排才能显现其相互交织的情形。

  (陆菊人)说:井宗秀让你去找的?杨钟说:饭里盐轻。我要找的。陆菊人说:井宗秀当了团长,你就给他下巴底下垫砖。别放那么多盐,骆驼呀?你是帮他还是害他?杨钟说:我这不是帮他吗,井宗丞回来多好,就用不着他阮天保了。陆菊人说:预备团又不是土匪逛山刀客,井宗丞回来了井宗秀还能当团长?你是猪脑子?!杨钟说:我啥不知道?什么国军呀土匪呀刀客关山游击队呀,还不是一样?这世道就靠闹哩,看谁闹得大!辣子呢?饭这难吃的。陆菊人说:井宗秀还没闹大哩!杨钟说:拿辣子去。陆菊人说:你爱吃不吃的!

  这种叙白夹杂的排列法就改变了以往对话单列的传统,把对话消弭在全部叙述中,减弱了读者对人物对话的过多关注,同时提高了对语境和行为、心理等的回味,还保证了叙述与阅读正常节奏的不被打断。

  上面这段对话中,非常典型地把对话的“主语”与“副语”交织,这就让读者看起来不是那么顺畅,开始可能还觉得牛头不对马嘴,慢慢才能回过味来。因为有两套话(主语与副语)同时进行,所以,这两套答问就必须纠结在一起。主套是陆菊人质问杨钟是帮还是害井宗秀的预备团,副套是对正吃的饭食调味的不满。这种对话,如果把两套话拆开呈现,就是下面的情形:

  主套:(陆菊人)说:井宗秀让你去找的?杨钟说:我要找的。陆菊人说:井宗秀当了团长,你就给他下巴底下垫砖。你是帮他还是害他?杨钟说:我这不是帮他吗,井宗丞回来多好,就用不着他阮天保了。陆菊人说:预备团又不是土匪逛山刀客,井宗丞回来了井宗秀还能当团长?你是猪脑子?!杨钟说:我啥不知道?什么国军呀土匪呀刀客逛山游击队呀,还不是一样?这世道就靠闹哩,看谁闹得大!陆菊人说:井宗秀还没闹大哩!

  副套:(杨钟说:)饭里盐轻。(陆菊人说:)别放那么多盐,骆驼呀?杨钟说:辣子呢?饭这难吃的。拿辣子去。陆菊人说:你爱吃不吃的!

  这样的排列,一是不能体现共时性,会出现先后顺序的差别;二是中间没有衔接语,反倒不连贯,会感觉完全是两个不能独立的话题,很奇怪!所以,只能用叙白夹杂和共时同达才能实现所谓一枝两花的功能,这不能不说是叙事领域的一个突破或贡献。

  “陈皮匠的老婆说:他伯,你说,这日子啥时能好呀?老魏头说:天有尽头吗?从镜子里看天,尽头在虎山上,到了虎山,山那边还是天。啊,你穿新鞋啦?陈皮匠的老婆把脚一收,说:你胡看啥的!唉,半夜里老是惊,醒来就一身汗,咱这镇上咋就不出个官人呀,有个官人就能罩咱们哩”

  老魏头在此没有直接回答陈皮匠老婆的问话,但也不是没有回答。这就有了张力,读者可获得双向的信息。最妙的是,突然旁逸斜出一句:你穿新鞋啦?似乎没有来由,但恰是当时两人说话的现场情形。生活中的对话都不是为说话而说话,而是伴随着各种具体的场景,人们可以同时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正像照片中的景深,摄影师固然有主体,但他剔除不了主体周围的镜头,而且越能保存这种背景,越显生活的真实。这种还原语境的串写,的确是处理共时性行为、两花同表的有效办法。

  几个娘们经过,见了她就说:呀呀,孩儿都是偷娘的光彩呢,你到越发长得嫩面了,又红又白的!陆菊人说:丑死了,丑死了!她们说:还没见过你孩儿哩,长得像娘还是像爹?(陆菊人却听到巷道拐弯处传来井宗秀和人的说话声:啊昨天来了那么多驮子呀?来送白麦溪县的青颗盐的。啊那盐老贵呀!酱笋只能用这种盐么。啊你还要从铁关镇运水不成?咱白河里有涌泉嘛!啊,啊,你肯定是先想到这涌泉水了才要做酱笋的!)几个娘们说:一定要像娘的!就咯咯地笑。

  这段对话中插入了井宗秀与别人的对话,这个对话是与陆菊人和几个娘们对话的时间相重合的,所以,作者把这两段对话交织在一起,就构成了一种共时性现象同时被写的情形,或者说是一种主语与副语,前台音与后台音,正音与杂音的交汇。从而打破了传统的“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困境。

  杨钟与阮天保在安记卤肉店前相遇,“杨钟说:吃肉呀,是今日搭船才回来?阮天保说:当爹啦?啥人都当爹啦!你不请我的客了,我请你吃,来个肝子?(阮天保给杨钟说话,眼睛却在陆菊人身上溜。陆菊人装着没听见他们说话,拍了拍襟上的土,仰头看天。天上一群扑鸽忽地飞过来,似乎要掉到地上呀,忽地一斜又飞去了远空,像飘着的麻袋片子。她认得是城隍院里的扑鸽,城隍院早没了城隍,那些年在哪里办小学,阮天保和井宗丞是高年级,陆菊人陪着杨钟读低年级,阮天保是骗吃过杨钟带的葱油饼,说:我给你咬出个山子!就吃了两口,葱油饼上是有了个山子形,但葱油饼一半却没有了。那时阮天保的眼睛就小,现在人一胖更小,像是指甲掐出来的。)杨钟就高声说:不啦,不啦,我还有事的。在这里,表面上仍然是阮天保对杨钟的问候答非所问,实际上,他的跳跃式反问等于已经回答。而且这段对话原本只有三句,却在中间插叙了很长一段对“第三者”陆菊人的心理描写,陆菊人并非与对话的双方没有关系,她也不是没有听到两人的对话,而是她出于以前对阮天保的恶感,不愿搭理他罢了。所以,作者在描述另两人的对话时就不能不无视她,但对她的兼顾又必须与眼前的场景密切关联,这样既交代了三人的关系,也补写了阮天保的奸猾,更还原了三人见面的语境。而且,在叙述上,适当的延宕,变换了对话的节奏,产生了推拉镜头的效果。当陆菊人的心理交代完,对话才收束回去。读者也才记起,杨钟还没有回答阮天保的礼让呢。如此严密,又有起伏的语境还原语段在《山本》中俯拾即是。

  阮天保吃了一惊,说:队长咋得了瞎瞎病?史三海说:你咋进来的,谁让你进来的?你说我这是报应?

  史三海先不回答阮天保的问话,而是反问,然后又是跳跃式的回答,说出他对阮天保问话中恶意的猜测。这等于既回答了阮天保的问话又提出了另一句新的问话,如此对答,多么简洁而又嚼头,但这一切张力都要借助语境的还原才能实现。

  陆菊人说:身上的衣服也都脏了……井宗秀拍了拍衣襟上的土,笑着说:这几天忙,才说要换洗啊,你是去阮家行情了?陆菊人说:你还没去吗?我放下礼就走了。吃饭呀穿衣呀,总得有人照顾,你也没想想?井宗秀说:也是忙,也是在这事上受过伤,就没想了。陆菊人说,我给周一山的娘应允过要给他儿找个媳妇的,那我也给你物色着?井宗秀说:去的人多吗?陆菊人说:人不少。你告诉我,想要个什么样的?

  把两件事套在一起说,就会出现言语的交叉及其上下不连贯的情况,但读者了解前后的语境,也就慢慢会明白相互的意思,也会咂摸出这种描写的趣味。我们不妨把《山本》中这段语境还原的对话按照传统的格式排列一下:

  陆菊人赶紧叫:陆林!陆林!

  陆林停下来,说:姐。

  陆菊人说:只要是绿色的就好。

  陆林说:姐你说啥?

  陆菊人说:听说你参加预备团了,你也不来看看姐!你抱的是啥箱子?

  陆林说:来不及么,姐,这是子弹箱,保安队又来了。

  这样的传统式对话排列,在形式上是醒目了,但由于中间的跳跃,却可能造成阅读与理解的困惑。比如上段话中的第三句:只要是绿色的就好。在一问一答的对话中根本找不出对应。只有把前后文的叙述语即语境关连在一起,读者才会明白就里。原来在此之前,陆菊人心里一直在默念着,要是在自己眼前出现一个穿绿衣服的人就证明井宗秀的伤情并不严重。所以,他看到陆林抱着个绿箱子就随口而出那句不搭前言也不接后语的突兀话。因此,语境特别重要,叙白杂糅的语式也很有必要。

  方言的使用在《山本》中依然保持着贾平凹的一贯精神,他企图挖掘民间口语的达意潜力,丰富中国文学的书面语库。贾平凹明确主张多学习民间语言:民间有许多十分好的语言,得留意。如一个人讲:风刮得像刀子。再一点,采集民间土语。陕西民间散落了上古语言,沦为土语,认真总结这些土语,你就会许多可用的词汇。

  当作家遇到需要表达“讲话”之意的场合,都用最常见的字:“说”,这显然太单调,缺乏变化,读者也不太会在心里停下来琢磨,可是,改用“言传”,读者既明白其就是说的意思,但在感觉上却新鲜,古雅,不少人还会马上唤醒他们在方言中的记忆,从而更感亲切。与此接近的还有一个词:“数说”也有类似的情形,它的方言义就是反复说,详细说的意思,比简单的一个字“说”更为细致,也从字面上能感觉出意义。因此,文学作品不只追求思想、形式的创造,而且在话语择用上同样期待耳目一新的效果。贾平凹《山本》中方言择用的情形大都应作如是解。

  “作念”;是纪念的意思,但纪念使用的太普遍,换成“作念”就新鲜,同时还有口语的亲切,以及字义“作为实物纪念”的名词性效果,即以后看着这种东西就能想起与此相关的种种,所以一般的“纪念”不能包含这个意思。《山本》中井宗秀的母亲不愿绑票的拿走那两个项圈,不是说它多值钱,而是其对儿子有实在的联想与纪念意义。“她说这是两个儿子小时候戴过的,得给儿子留个作念”。如果这里写成“纪念”,当然没错,但一方面太老套不会引人注意,另一方面,也不能传达更丰富的意味。

  “雨是住了”不写做“雨停了”而是“住了”,意思虽相同,但使用熟疏有别,文学追求的是“疏”,也就是为了求变出新,当然,我们不能为疏而疏,让人不明其意,那就走向了反面。方言的选用原则应该是字词虽生疏,但意思仍能意会;

  “馅和”这个词的方音读作chanhuoqianhuo但这里写成的音读作xianhuo,与前两种读音还是有点差别,显然是日常交际中逐渐讹变的结果。但记作这两个字只能说比较准确,基本上传达出方言的本意,为了更加贴切是否也可记作“嵌合”?值得讨论。由此可见,方言往往是音存,但字不确定,有的音是否能在书面语中找到最贴近的字词还真要费一番功夫,在此往往能体现一个作家的语言功底。

  “弹嫌”一词的方言发音与目前书面语的发音基本相同,此意大概也能从字面上明白一二,就是嫌弃和厌烦,但是不是就写成这两个字恐也不一定,“嫌“字没错,但究竟是“弹”还是“谈”还值得推敲,在我看来,写作“谈嫌”可能更准确,也好懂。不过,贾平凹能把这个方言之音记录下来并用来传达一个人絮絮叨叨的厌烦之意,至少比单纯用厌烦和嫌弃更准确、更独特。

  “缪乱”,是描写人心中的杂乱无序和紧张焦虑之态,贾平凹在以往的文章中,有时写作“瞀乱“,尽管”瞀“读作mao而不是”缪“mou,但组成词,我倒觉得前者更为准确,我也会明白读音的差异是由于转音的关系,也许前者是原音也不一定。

  “咥美”中的一个咥字,多么简练,带劲!既有常见的“吃饭“之意,好像还内涵这一种用力的动作和畅快的情绪,这就是方言的魅力。”

  以上的方言选用案例中,还有一点应该引起注意,这些方言虽活跃在民间的地方性口语中,但是,书面化后,大部分反倒非常古雅,其实现代方言中的某些口语是古代文人经常使用的字眼。日月流转,原本的雅语,如今成了俗话,而这些俗话或方言一旦进入文学作品,再一次显示出独特、出新的雅致魅力。这并非是一种语言运用的循环,而是说明了文学话语选择的一个规律,大众化的话语是缺乏创意的俗话,而不太流行的稀罕方言才是作家乐用的雅词。当然,这些所谓雅词必须一看即懂并且在民间健康的活着,而不是指那些佶屈聱牙的字词。

  因此,另一方面,方言写作要避免过份生僻化的现象,即让很多人看不懂,以致于作家不得不对相应的字词进行注释。四川作家李劼人的小说就曾经出现过这种情况,这实际上严重妨碍了阅读的顺畅性,走向了话语表达的反面,即使其增加了小说的地域性价值;也是不可取的。

  我们所希望的是,在文学作品中既用方言,还要一看即懂,根本无需作注,这就需要像贾平凹这样,尽可能寻找既接近方言的音,又在书面语中有现有的字词与之相对应,唯有如此才能达到既独特又晓畅的理想目标。一个作家能把方言口语中仍然使用且具有生动表现力的字词挖掘出来并使之书面化,这未尝不是一种话语上的贡献。人们在日常交际中常常能感觉有些方言口语特别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但又往往苦于无法书面化,也就是有音找不到相应的字词,比如:“扑西来嗨”形容外貌、做事邋遢的样子,但这四个字实在很难找到对位,由此可见,方言口语的书面化工作是一种具有难度的工作,并非人人可以完成。

  

  作者简介:邰科祥,陕西凤翔县人,教授、硕士生导师。1984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西安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陕西作家协会中短篇小说委员会委员,陕西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主要从事当代文学批评与地域文化研究。

  目前已出版著作7部,主编教材2部,发表论文60余篇,独立主持并完成省厅及项目9项,获得陕西省政府哲学社科三等奖2次,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二等奖2次,三等奖1次,陕西文艺评论二等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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